一、合同编号:N5114012026000252-1

二、合同名称:无人机综合管控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252

四、项目名称:无人机综合管控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公安局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8号联系方式:028-38662783供应商(乙方):启源炜业(四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1118号中物国际1号楼24层15号联系方式:1918086692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无人机探测诱骗单元1(套)¥198,500.00¥198,500.00OMAT-AL200型2无人机干扰单元1(套)¥311,600.00¥311,600.00OMAT-B300型3指控平台管理软件1(套)¥9,500.00¥9,500.00ZKHZ-SYSCUAV-10004主动式光电探测设备1(套)¥284,430.00¥284,430.00ZX-KY1000型5穿越机打击单元1(套)¥142,500.00¥142,500.00ZX-KY4100型合同金额: 946,53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伍佰叁拾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8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6-10-29(签字盖章扫描件)眉山市公安局无人机综合管控设备采购项目合同(1).pdf眉山市公安局2026年10月29日 眉山市公安局无人机综合管控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N5114012026000252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公安局供应商(乙方):启源炜业(四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眉山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标的信息序号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1无人机探测诱骗单元浙江观曜OMAT-AL200型1(套)198,500.002指控平台管理软件中科慧智ZKHZ-SYSCUAV-10001(套)9,500.003主动式光电探测设备至芯开源ZX-KY1000型1(套)284,430.004无人机干扰单元浙江观曜OMAT-B300型1(套)311,600.005穿越机打击单元至芯开源ZX-KY4100型1(套)142,500.00

二、货物要求(一)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本项目无线电发射类设备须具备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验收时提供证书原件核验。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二)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三)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按采购文件规定与乙方书面承诺二者取较长者执行,本保证在保修期内保持有效。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四)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五)知识产权约定乙方保证本项目交付的指控平台管理软件及配套软件拥有合法著作权或完整使用授权,向甲方提供永久非排他使用权;交—3-付软件不得设置后门、恶意代码。若因软件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第三方索赔、诉讼,全部责任、赔偿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本项目合同内容、设备技术参数、部署点位、探测及反制业务数据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而失效;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涉密信息,泄密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一)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946,530.00元(大写:玖拾肆万陆仟伍佰叁拾圆整)。(二)支付方式:分期付款。(三)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378,612.00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启源炜业(四川)科技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是2520,591.5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347,326.50验收合格后满1年,10个工作日内验收合格后满1年说明:每一期付款前,乙方须先行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满足对应业务条件后,在约定时限内办理支付;第三期款项为质量保证金(无息),质保期内产生维修、更换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抵扣。—4-

四、合同履行(一)交货及履约完成时间: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现场安装部署、系统联调,达到验收条件。(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签约后补充填写具体地址),乙方负责运输、安装、售后并承担验收合格移交前的风险。(三)分期履行及售后服务要求:1.自验收合格后硬件整机质保1年,若产品出厂原厂质保期长于一年则以时间长者为准。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提供上门维保服务,对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包括故障排除、消除设备运行中的隐患、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3.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报修应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无法维修完成的,须免费更换全新同型号设备,并承担修理、调换全部费用;同一台设备累计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整机换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4.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5—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质保期满:验收合格起3年内固件免费维护保养(非人为损坏)、版本更新迭代;业务软件小版本迭代终身免费,重大架构版本升级,双方另行协商服务及费用。6.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实操使用培训,明确培训时长、参训人数,培训后留存签到记录,确保甲方人员可独立操作使用,并长期提供后续使用咨询。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履约验收。本项目验收分为到货初验、安装调试、系统联调、竣工验收四个阶段;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作为验收直接依据。(二)验收小组由甲方按政府采购要求组建;验收内容包含:设备序列号核对、证书资料核验、硬件外观检查、单机功能测试、全系统平台联调实测。全部指标达标后出具正式《履约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为第二期付款必备前置资料。(三)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以及本合同全部条款。(四)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整改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八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五)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书面异议,不能直接视为验收通过,必须完成本条款约定的实测验收流程并出具验收文件。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到货检验、过程检查以及最终履约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二)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合规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因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履约材料不全、验收不合格造成付款延后,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二)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三)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八、违约责任(一)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限期整改完成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视为乙方无法交付合格货物及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实际损失。(二)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供货、部署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履约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事实、预计迟延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履约时间。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履约,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0%;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价1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因不可抗力导致履约延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8-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三)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法(一)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二)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