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A2JPTX112026401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维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JHS-2026-13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维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水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潘韩路123号 联系方式:13858581769 供应商(乙方):埃梯梯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天目山西路360号5幢1层 联系方式:1816711265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维修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93801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93801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img20261029_14105778_1-5.pdf绍兴市上虞区水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YSH-HZ-202608-01签订日期:2026年8月10日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水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埃梯梯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1、项目地点: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二次供水泵房2、承包范围:258座泵房内二次供水成套设备(具体泵房见清单)及泵房内其他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检保养、维修及应急响应,具体要求按《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二、合同工期本合同的合同期为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7年8月10日止。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938016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捌仟零壹拾陆元整)需要按实结算,合同单价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调整。1、每月乙方同步报送两类结算资料:①泵房月度运维包干费汇总表;②《电气元件/阀门和消耗品维修更换费用清单》(附现场确认单、配件票据、验收记录):甲方逐项审核后按月据实支付。2、泵房增压设备套数发生调整、维保考核存在扣罚项的,在当月运维包干费中同步扣减;硬件配件更换费据实单列,不参与维保考核扣罚。3、质保期内泵房设备原厂免费维保,不产生月度运维包干费;质保期外泵房同时产生运维包干费、抢修工时费、硬件配件更换费的,三类费用分列核算、分别支付。注:具体费用按附表清单执行,部分质保内维保泵站设备,不计入本次维保费用核价。1
四、工程地点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二次供水泵房
五、服务范围1、需维护服务的二次供水设备数量见附表。2、甲方遇到需立即解决的突发事件时,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服务。3、每次维护后应填写维护登记表,并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六、服务内容根据《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巡检+养护(包括加压设备与设施、控制与保护系统、管道阀门与仪表等保养)+泵站(泵房)日常运维(含日常保洁、环境卫生等)、水质管理(水箱清洗、消毒等)+应急维修(含泵房内管道维修,泵房内墙体、墙面、吊顶、门窗等修缮)+二次供水加压设备质保期范围内巡查、运维及监管+水质监测、监控等远传设备运维工作。
七、服务目标本项目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各供水设备的正常、有效、稳定、安全运行,数据真实准确。服务的质量、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并以其中技术、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八、服务响应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九、服务考核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十、双方权责甲方:1.甲方在乙方进行维修服务时应提供协助;2.单品配件更换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由供水公司自行采购;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价款、日期和付款方式付款;4.甲方应派专人对乙方维保作业实施监督管理、即时检查确认,并签署确认单;25.如有必要,甲方应免费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相关证件;6.甲方应在乙方维保及抢修作业前完成预先通知的下达,做好相关调度工作;7.甲方应将设备出现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乙方:1.乙方应严格按照《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服务管理办法》执行设备的巡检、养护、维修等相关工作,按时提交巡检报表,提前发现设备运行的潜在问题,以提高该项目的供水安全性:运维人员需具备电工证、健康证等与工作相关的证件,不得无证上岗。2.乙方应提供全天候现场技术支持服务;3.维修时限及要求:3.1、设备故障响应时间:设备供应商应在接到抢修通知后10分钟内作出响应,主城区应在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车程在30公里以上的偏远地区,应在1.5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其他区域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3.2、设备故障修复时间: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查找故障原因并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供水。非硬件损坏故障应在2小时内恢复供水:硬件损坏的故障在影响正常供水情况下应在8小时内修复,不影响正常供水条件下可在24小时内修复;因管道破损、冰冻、外电网故障等外部原因引起的停水,根据供水公司要求进行修复。3.3、设备返修率:供水设备故障修复后应仔细分析故障原因,并在修复后一周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1个月内不得在同一个地方再次出现重复设备故障。3.4、设备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发现设备故障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反映,不准瞒报、虚报、漏报。4.乙方应在当地养管服务基地内设有备品备件仓库,有备用的变频器及其他备件,应急抢修场景可随时调取并即刻投入使用;5.根据需要,乙方应免费升级PLC程序;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基本操作培训;37.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甲方设备损失,乙方应予免费恢复原状:8.乙方在进行维保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保证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并及时将设备潜在隐患通知甲方;9.乙方在进行维保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做好现场的卫生、防火、人员财产安全防护,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10.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24小时内向甲方答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十
一、违约责任甲方: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按时付款的,除归因于乙方原因外,每延误一天,须按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于乙方,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责任,造成工作延误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带来设备财产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二次供水加压泵房维保服务管理办法》中第五章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十
二、合同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工程转包(让)和分包给第三方。
十
三、合同修改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十
四、履约保证金和风险保证金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9380元人民币。2、乙方如有违反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损失额:3、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引起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乙方依照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后退还(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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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仲裁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42、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一半,同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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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确认签署:甲方(盖章):绍兴市上虞区水环环保科乙方(盖章):埃梯梯智慧水务科技有限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潘韩路123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天目山西号路360号鲲鹏产业园5号楼1F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联系电话:0575-82319058联系电话:0571-85859008开户银行:交行上虞新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古墩路支行账号:294056230013000025069账号:19042401040007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