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北墅监狱2026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分项目1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Y171002202600004_002
二、合同名称:2026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分项目1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2001149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分项目1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山东省北墅监狱地址:莱西市南墅镇五岳路6号联系方式:18053227593供应商(乙方):莱西市徐源芳副食店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日庄镇仙人庄村45号联系方式:136163901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详见公告内容176.7176.71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10月29日-2027年10月28日北墅监狱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9
九、其他补充事宜:2026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分项目1 D包(大米、杂粮和豆制品)采购合同.pdf2026年罪犯生活物资(大米、杂粮及豆制品)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2026SWC024甲方:山东省北墅监狱乙方:莱西市徐源芳副食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分项目1采购项目编号、包号:SDGP370200000202602001149、D包1.2采购计划编号:Y1710022026000041.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行业的有关标准,确保产品供货质量。(1)大米采购数量约94000千克,每月供货2次,每袋净重为25千克。(2)杂粮及豆制品采购数量65440.70千克,具体的采购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每月供货1次(豆腐3-4次夏季除外),分包净重不得大于25千克/袋(筐)。1.4商品的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大米符合GB/T1354、GB2761、GB2763等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62、预包装食品符合GB7718、豆制品符合GB2712、粮食安全指标符合GB2715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5)原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规定:(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各项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标准的要求);1.5商品的质量要求:(1)大米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米粒大小均匀,颗粒饱满圆润。具体参数如下:1品种粳米2加工精度精碾(背沟基本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80%-90%;或留皮度在2.0%以下。)3不完善颗粒含量%≤3.04杂质总量%≤0.255无机杂质含量%≤0.026互混率%≤5.07碎米总量%川10.08小碎米含量%川1.09黄粒米含量%川1.010水分含量%川15.511六六六(以成品粮计)mg/kg≤0.212滴滴涕(以成品粮计)mg/kg≤0.213黄曲霉素B1ug/kg≤1014汞(以Hg计)mg/kg川0.0215色泽、气味正常16标签检测符合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标准要求(2)杂粮及豆制品(第二包)序号货物名称质量及参数要求单位结算单价(元)采购数量质量标准1玉米粉(细)粗细均匀、口感适宜,无虫蛀结块、无添加剂、无杂质异物,水分不得大于14%。千克3.6930000符合GB/T10463标准22粉丝洁白光亮、味正、粗细均匀细长,手感柔韧、有弹性,无或偶有并条、断碎、杂质异物。千克8.871500符合GB/T19048标准3粉条圆粉条、粗细均匀、有光泽、味正,无并条、无杂痕、无断碎及添加剂,水分不得超过16克/100克。千克8.871500符合GB/T23587标准;4豆丝采用非转基因大豆;呈均匀的黄色,为片状,无霉变、杂质、虫蛀,有豆丝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千克9.462500符合GB2712标准及最新行业标准;5麦仁(干)颗粒柔润饱满、固有的色泽,无发霉、变质、杂质异物。千克4.7350符合相关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标准;6原味小麦挂面普通中等扁平型面条,面条色泽、气味正常,形状均匀一致,无酸味、霉味、虫蛀及其他杂质异味,无添加剂。煮熟后柔软爽口。千克6.301500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7腐竹采用非转基因大豆;呈均匀的黄色,有光泽,为枝条状或片状,质脆易折,枝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有腐竹特有的香味,无酸、涩等不良气味。千克16.841900符合GB2712标准及最新行业标准;8卤水豆腐呈均匀的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无酸、涩等不良气味,无霉变。千克4.6326000原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符合GB2712标准及最新行业标准;9紫薯粉具有紫薯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千克17.34490.7符合GB/T29602标准合计(千克)65440.7注:产品要求生产许可证的,包装应注明生产许可证编号,采购人不接受三无产品。(3)其他要求:预句装仓品外包装完好、清洁、卫生:标明厂名、品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等内容。散装食品封口牛固,包装袋结实环保。1.5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31.6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7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1.8合同是否分包:否1.9中标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1.10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1.11涉及商品包装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大米、杂粮及豆制品装标准袋或筐,包装环境应清洁,符合卫生法规定。塑料筐及袋装应牢固、整洁,不得破损。2.合同金额2.1合同金额小写:最高限价人民币755593.50元大写:柒拾伍万伍仟伍佰玖拾叁元伍角整。2.2合同定价方式:口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2.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货款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凭验收单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正规税务发票(开具发票时,同一名称的数量和金额可以合并计算),甲方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2.4结算价格:基准价×(1-优惠率),中标优惠率为0.015,优惠率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结算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基准价为招标文件采购人设定的各项货物的价格,大米的结算价格为4.58元/千克。2.5资金结算方法:结算价格×实际采购数量。2.6实际采购数量以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单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43.合同履行3.1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9日,完成日期:2027年10月28日。3.2履约地点:监狱大伙房院内,由生活卫生处具体负责。3.3分期履行要求:供货数量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供应。甲方每次采购时,通过书面通知(包括电子邮件、微信工作群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向乙方下达供应计划,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24小时内书面确认。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已收到并接受该供应计划。乙方收到甲方计划确认后,须在3日内完成交货。甲方如需变更供应计划,应在原定交货日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3.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乙方要建立生活物资供应应急预案,确保大米、杂粮和豆制品按时供应。乙方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备用供应商名单、库存预警线(不低于3日供应量)、紧急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并在合同签订时提交甲方备案。上级机关对生活物资采购或管理有新规定的按要求中止采购或对结算方式有新要求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日或明确表示无法供货的,甲方有权自行向第三方采购替代物资。替代采购价格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紧急运输费等合理额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4.合同验收4.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4.2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随机抽查比例:1%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成立验收小组,由生活卫生处、供应处和监区等部门5人组成。4.3履约验收时间: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当日内组织验收。4.4履约验收方式:分批验收。54.5履约验收程序:严格规范验收工作程序,生活卫生处建立验收登记和采购投诉(不良)记录台账,详细记录发生的不良交货质量问题及投诉事件。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并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严把验收关,确保服刑人员食品安全。4.6履约验收内容:各批次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检测情况。4.7履约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各类货物的质量规格、技术要求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4.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明显与技术标准不符现象,应立即通知供货人退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5.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5.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4中标通知书5.5投标文件5.6采购文件5.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6年10月29日生效。67.合同份数7.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28日7.3合同订立地点:山东省北墅监狱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山东省北墅监狱单位名称(公章)莱西市徐源芳副食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部门生活卫生处拥有者性别男住所山东省北墅监狱住所青市莱西市日庄镇仙人庄村45号联系人张瑞萍联系人邴起勇联系电话13854264577联系电话13616390129通信地址莱西市南墅镇五岳路6号通信地址青岛市莱西市日庄镇仙人庄村45号邮政编码266624邮政编码266614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0200005119465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285MA7J93QL18开户名称莱西市徐源芳副食店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日庄支行院里分理处银行账号206000692420500001050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合同标的及金额11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面发生的所有货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7217.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签罢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3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3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3.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做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3.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