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YZC-2026-132)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1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负责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的执行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磋商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模板见公告后附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24950039@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采购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的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七、其他【项目概况】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YZC-2026-1322.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91(万元)5.最高限价:9.91(万元)6.采购需求:负责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的执行工作。(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活动全部结束。(汇演时间预计2026年12月5日至6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最终通知为准;如需调整,双方协商确定)。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3.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磋商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模板见公告后附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24950039@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采购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成功报名的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五、开启1.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2.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3.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宜昌市解放路6号联系方式:15171727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联系方式:0717-6561718;186717120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盛兰电话:0717-6561718;18671712003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宜昌市解放路6号联系人:电话:15171727560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CBD数码城C座14楼1402室联系人:刘盛兰电话:0717-6561718电子邮件:1924950039@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名)(盖章)巴附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关于对宜昌市第三十五届幼儿文艺汇演执行项目采购文件领取工作的全权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处理有关文件及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注:填写横线上内容。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