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XZY-2026-09-08
二、合同名称:米脂县2024和2025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ZXZY-2026-09-08
四、项目名称:米脂县2024和2025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米脂县民政局地址:榆林市米脂县治黄西路社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18392255210供应商(乙方):陕西钟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百年大道老年公寓10号楼二单元801室联系方式:1896680830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详见附表1(批)¥586,000.00¥586,000.00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金额: 58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10日履约地点:详见合同。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4-25适老化改造合同.pdf米脂县民政局2026年10月29日 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米脂县2024和2025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签订时间:20年月26日米脂县2024和2025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合同书甲方:米脂县民政局乙方:陕西钟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榆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后续维护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甲方通过政府询价程序,确定乙方为项目实施单位,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施工合同:第一条: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名单及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2、协调项目街道办(乡政府)安排一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为乙方当向导,并协调相关工作;3、全部完工后,会同乙方做好项目验收等工作:4、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项目实施的联合督导检查、项目验收工作;5、及时支付工程款。第二条:乙方责任1、乙方根据《陕西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内容及询价文件进行改造。2、实施项目交付老年人使用之后,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进行使用技术指导。内容应包括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的主要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基本维修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日常保养等。3、乙方须承担项目实施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或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户施工预算,不得减少施工内容,降低施工标准,也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增加预算经费,对没有报批组织施工、超过预算施工的甲方不予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对实施改造对象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项目实施结束后形成完整的改造前后对比档案报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留存保管。6、乙方应不定期配合接受甲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及验收活动。第三条:服务监督1.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的有效率达到100%2.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5%以上3、有完整的项目实施档案。4、因产品及服务质量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整改,直至服务对象满意。第四条: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及使用的材料、配件除须满足响应文件内的质量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检测标准、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合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安装调试完成,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六条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一)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二)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终止合同。(三)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七条:验收1、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实施,项目完成后,甲方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项目实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老年人使用无异议后,办理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的,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第八条:结算方式项目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586000元,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双方今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采购人全称(盖章)成交供应商全称(盖章)地址:米脂县民政局709号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老年公寓10号楼二单元80r室邮编:718100邮编:716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武合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912-6212815电话:1896680830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关支行帐号:帐号:2609080309200063036日期:20年10月26日日期20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