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询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调试期副产品销售项目 2.取货地点:安徽安庆 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数量(吨) 最小交易量(吨) 原灰 26800 26800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20000元 / 线上支付 5.资源上架时间:2026-10-29 09:0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2026-10-31 11:59:30 7.报价时间:2026-10-31 09:00:00 至 2026-10-31 12:00:00 8.取货日期:2026-11-01 00:00:00 至 2026-12-31 00:00:00 9.询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系统自动判定成交。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大勇 2.联系电话:18155668181 3.发布单位: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技术支持电话:010-57595425 或 010-57595432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各副产品客户单位: 1、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调试期间副产品销售项目询价文件,现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客户单位,该项目由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询价,项目具备实施条件,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就此次销售项目提交有竞争性的密封报价。 2、产品范围:本次询价为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调试期【见3定义】间副产品销售项目,预计产生约2.68万吨发电副产品(粉煤灰2.05万吨、炉渣0.3万吨、石膏0.33万吨)。 3、【调试期定义】自机组点火开始至168结束正式商运止,因调试期涉及因素较多,预计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正式通知文本为准)。 4、客户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询价须知》第3条“合格的客户单位”。 5、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平台缴纳报价保证金后下载询价文件。 6、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地点:客户采用线上报名及报价方式,报名、报价网址为https://epower.ceic.com/,(技术支持电话010-57595432)。客户须按第二章第5条规定的内容准备好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上传,经过审核后建立客户关系。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平台公告。合格的客户按报价说明在系统内报价,报价提交截止时间:见平台公告。 7、报价评审时间及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国能e电平台。 8、【特别说明】因该资源为新机组调试产物,请各报价方谨慎报价,资源方对调试产物质量不做保证,不接受退货。 询价单位: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老峰镇皖江北路1号 联系人:刘大勇 第二章 询价须知 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调试期副产品销售项目 1 销售人 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国能E电平台 2 最终合同项目单位 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范围(含技术要求) 预计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安庆电厂三期#5机组预计产生发电副产品约2.68万吨,期间以实际产出量过地磅数据为准。报价人须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提前了解。报价人需负责全部副产品的装车、运输,保证及时拉运,资源方不提供任何可以临时或永久存放发电副产品的场所或库容。装车、运输、综合利用等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发生环境污染。中选人负责装卸副产品所涉及的车辆、工具、人员等,费用由报价人承担。详见第二章合同范本。 4 交货期 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 付款方式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2.合同按月结算;3.对于中选人缴付的所有费用,均不计息。 6 商务资质证明材料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中应明确其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加工、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并具有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经营范围。 业绩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13%) 8 报名截止时间 详见国能E电平台,并以平台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9 报价开始时间 详见国能E电平台,并以平台本项目的报价开始时间为准。 10 最低限价 单价1元/吨 11 报价规则及 中选单位确定 发电副产品综合单价起拍价为1元/吨,报价变动最小值为1元,价高者得(资源方补贴运费40元/吨)。发电副产品综合单价报价低于起拍价视为无效报价。 12 报价人中选排序 按照报价人有效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中选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判定成交结果,由系统自动判别。报价以“价格高、数量大、报价早”作为评审原则,报价时若出现相同价格,以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来分。 13 保证金及服务费 1. 本次报价保证金为2万元(线上缴纳);2. 国能E电平台收取服务费:询价人中标后按“成交价格绝对值×成交数量*1%”收取;应急处置交易(交易价格小于 0 元/吨),按“成交价格绝对值×成交数量*2%”收取。 14 其他要求 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环保涉税要求 1. 报价人需配合出具备案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所需的全业务链销售台账、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单、发票、转账凭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2. 报价人运输车辆需符合国家及地方车辆排放标准。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则上由省内处置,如需进行省外处置,须由报价人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跨省备案,且由此产生的一切环保问题由报价人负责。 采购文件其他部分与前附表要求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定义 1.1项目: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调试期副产品销售项目。 1.2发包人:指发包单位。本项目发包人为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3客户单位:签订和执行合同的成交单位。 1.4服务:指询价文件规定的客户须承担的有关服务(若有)。 1.5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询价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 项目操作方式按照《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定销售单位。 3.合格的客户单位 3.1 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应明确其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加工、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经营范围。 3.2 能提供本项目销售服务的国内企业并具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3 客户单位应具有建材销售或使用方面的经验,拥有不低于3万吨仓储库容,以及保证电厂炉渣不发生胀库所必备的保障能力(提供物流、仓储、下游方生产或销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客户单位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4.客户单位近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客户,禁止参与报价: 4.1违反电厂现场安全环境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环保、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严重后果的,包括同一实控人下的其他公司; 4.2将电厂副产品掺假冒充、以次充好且仍以原厂名义、等级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 4.3因销售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履约能力差,直接或间接给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4.4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询价(或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4.5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4.6 特别申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5.询价文件的构成 5.1询价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1)询价公告书;(2)询价须知;(3)合同格式文本;(4)询价项目说明;(5)报价文件格式。 5.2询价响应单位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3报价文件由下述内容组成: (1)报价承诺函;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并要加盖企业公章。 (4)IS0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若有); (5)能圆满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组织及技术保证措施(运输能力、存储能力证明); 6.报价要求 6.1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报价为含税单价(税率为13%)。报价中应包括完成询价文件所确定的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6.2本项目釆用“单价+需求量”的询价方式,在报价时自行考虑不确定因素。 6.3此报价内容作为发包人对询价响应单位报价文件评审的依据,但不限制发包人以其他方式签订销售合同的权力。 6.4本次报价的数量为2.68万吨需求量,单价为合同期内固定结算价格。 7.报价文件的有效期: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报价之日起90日历天,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8.报价保证金 8.1发包人收取报价保证金是为免除因报价单位不履行诺言或违反询价、报价过程有关规定而对自身造成的风险。 8.2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2万元,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报价人必须以报价人自己的名义,按规定的金额向销售人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销售人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保证金有效期与采购文件有效期相同。 8.3询价工作结束后,对于未获得签约资格的单位,将于30天内解冻报价保证金;对于获得签约资格的成交单位,在合同签约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解冻报价保证金。 8.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8.4.1提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撤销报价文件的; 8.4.2报价采购,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承诺书时间截止后,收到报价通知书,或者已提交报价承诺书的供应商不按时参加报价的; 8.4.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提交的报价承诺书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8.4.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4.6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4.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报价采用线上报价方式,报价网址为https://epower.ceic.com/。见“客户报价操作说明”报价客户按报价说明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10.在提交报价文件及报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0.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后提交报价文件的; 10.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0.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4询价响应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本章第3条“合格的客户”规定的进行询价响应的; 10.5报价文件中的询价有效期、固定不变价、报价表中算术错误的修正办法不响应询价文件规定的; 10.6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所标明的技术标准,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 10.7报价文件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存在虚假行为的; 10.8询价响应单位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10.9报价低于条款约定的下限或明显背离市场价格。 10.10询价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 11.报价文件的评审 11.1发包人按规定举行询价评审会,接受公司纪检监督,询价响应单位无需出席。 11.2评审办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