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D6401000141101456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8 17:23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YC)005710 项目编号:YJC/A20260113 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台式计算机240详见招标文件1200000.00数量合计:240预算合计:12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 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 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28 18:00:00 至 2026-11-05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 地址:灵武市南熏路486号 联系方式:0951-4593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银川市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 联系方式:0951-5555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余福 电话:0951-459388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程芳 电话:0951-5555880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6-10-28 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灵武市第一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YC)0057102.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3.项目编号:D6401000141101456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2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元7.采购需求:标的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计量单位:台;数量:240;是否进口:否;备注:本项目共采购台式计算机240台,包含教学软件、办公软件、阅读软件、安全软件。每台预算单价5000元,预算金额共计1200000元。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到位。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0-28至2026-11-0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11-1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如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联系人:余福地址:灵武市南熏路486号联系方式:0951-45938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程芳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联系方式:0951-5555880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10-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灵武市第一中学办公台式计算机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到位。2采购人:灵武市第一中学联系人:余福地址:灵武市南熏路486号电话:0951-45938833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项目负责人:程芳电话:0951-5555880邮箱:ycjc707@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4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6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