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23-SQXY-C2026-00022026年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7 16:07 信息来源: 省份:江苏省 项目概况 2026年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JSZC-321323-SQXY-C2026-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323-SQXY-C2026-0002 项目名称:2026年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50万元。 采购需求: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06 09:0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6-11-06 09:00 (北京时间)地点:泗阳县泗阳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351098172。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363067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单位地址:泗阳经济开发区联系人:蒋驰联系电话:177510819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宿迁鑫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运河大道东侧成源文化广场商业联系人:许芳联系电话:130924811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芳电话:13092481165附件:JSZC-321323-SQXY-C2026-0002采购文件.doc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意见书(1).pdf采购人信用承诺书(1).pdf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23-SQXY-C2026-0002(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宿迁鑫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6日总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2第2章供应商须知…………………………………5第3章合同文本……………………………………22第4章采购需求……………………………………27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32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宿迁鑫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26年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JSZC-321323-SQXY-C2026-000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2026年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23-SQXY-C2026-00022.项目名称:2026年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5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0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泗阳经济开发区路灯维护保养采购(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磋商的,应按包分别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六、其他补充事宜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5229058。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351098172。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363067、0519-86722806。4.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泗阳经济开发区联系人:蒋驰联系方式:177510819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宿迁鑫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运河大道东侧成源文化广场商业街联系人:许芳联系方式:13092481165
八、其他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类别本项目属性按以下第2 种确定:1.货物采购;2.服务采购;3.工程采购。2响应有效期9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响应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部分。5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6分包要求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 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无2.不允许分包。7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50%收取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数字人民币等方式,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8其他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以下第4.2.2种方式执行4.2.1无需支付;4.2.2采购人支付,具体方式及标准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50%收取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可以通过转账、数字人民币等方式,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8.4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