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第三师图木舒克第二单位采购一批电热水器 项目编号:62026102603600919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先生19882921141 报价起止时间:2026-11-04 10:00 -2026-11-04 10:46 采购单位:兵团图木舒克第二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基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降价幅度:96.00元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电热水器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电热水器; 型号:统帅海尔LC2;参数:容量40L、功率2200W、钼金加热管、防电墙;次要参数要求: 32台 9692.16 统帅/leader 买家留言:严格按照核心参数配货,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送货到场。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上传不围标、不串标承诺书

三、收货信息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图木舒克市 齐干却勒街道 图木舒克市马场 送货备注:严格按照核心参数配货,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送货到场。以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费、税费、装卸费等。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货物交付 1.交货期:成交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2.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或甲方指定地点。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 ,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 ,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货款结算 我方将按以下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 , 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 ,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甲方未收到发票的 ,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 ,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