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BSZCWYS-X-H-260047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8 16:00 信息来源:内蒙古 省份:内蒙古自治区

一、项目编号:BSZCWYS-X-H-260047

二、项目名称: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河北佳味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15号官鲤公寓2号公寓2-2803-1最低评标(审)价法是 890,000.00元 71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货物类(河北佳味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1A02369900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绿美城规格: 外形尺寸: L720mmxW580mmxH1070mm 型号: LMC-45624000.00(个)222.500089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石**(采购人代表)、白**、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33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五原县隆镇综合办公大楼联系方式:13947810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煜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锦绣嘉苑住宅A—2号楼3单元1503联系方式:155606660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俊伟电话:15560666063内蒙古煜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8日相关附件: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河北佳味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pdf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原县农村⽣活垃圾桶购置项⽬,⽣⽬中标(成交)明细内蒙古煜顺⼯程项⽬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采⽤询价进⾏采购五原县农村⽣活垃圾桶购置项⽬(项⽬编码:BSZCWYS-X-H-260047)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合同包1(合同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河北佳味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89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号品⽬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A02369900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五原县农村⽣活垃圾桶购置项⽬规格:外形尺⼨:L720mmxW580mmxH1070mm型号:LMC-4562绿美城河北绿美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沧州222.504000.00个890,000.00内蒙古煜顺⼯程项⽬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0⽉28⽇-第1⻚-本国产品成本比例声明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名称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响应的产品是否为本国产品1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规格:外形尺寸:L720mmxW580mmxH1070mm型号:LMC-4562)是本国产品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合计(%):100.00投标供应商(盖章):公司全称:河北佳味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1日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如后续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且在《本国产品说明》表格对应“本国产品”、“非本国产品”栏中勾选,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下附件1)提供该产品报价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2.供应商须同时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附件1:,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规格:外形尺寸:L720mmxW580mmxH1070mm型号:LMC-4562),生产厂为河北绿美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址为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郭庄镇西双坦村瑞民家园东北300米。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规格:外形尺寸:L720mmxW580mmxH1070mm型号:LMC-456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规格:外形尺寸:L720mmxW580mmxH1070mm型号:LMC-4562)的在中国境内生产。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规格:外形尺寸:L720mmxW580mmxH1070mm型号:LMC-4562)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公司全称:河北佳味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1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五原县农村生活垃圾桶购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北绿美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07.94万元,资产总额为367.4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佳味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