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大余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招标公告.pdf大余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

一、招标条件(招标编号:无)本大余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庾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8927.5万元;2.2项目建设地点:大余县南安镇花园村老山坑垃圾填埋场、黄龙镇、池江镇、新城镇、樟斗镇;2.3建设内容: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部分,对大余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库区35万m³存量垃圾进行稳定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处理。水域污染治理及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部分,针对污染水域进行治理,涉及水域面积治理约2.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清淤、沿岸湿地生态修复、边坡治理、污水排口治理、排污口在线监控及智慧监管平台等工程。耕地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部分,针对存在污染农用地土壤风险的污染源进行治理,受污染耕地修复1.35万亩。综合利用石灰质碱性材料快速降酸技术、配施有机肥增碳控酸技术、种植绿肥养地技术、秸秆高效还田技术以及机械深翻耕技术。修复后的耕地,开展综合利用水稻种植10000亩和AI智能钢架连栋温室大棚3000亩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余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大余县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相关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电子证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无在建设项目。(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本人第二代身份证。(3)其他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类施工员、市政工程专业类质检(质量)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3.6拟派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五险一金缴纳证明(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证书上未显示变更时间的以江西住建云变更公司(聘用关系登记确认)时间截图加盖公章及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3.7拟派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类施工员、市政专业类质检(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需包含四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证书上未显示变更时间的以江西住建云变更公司(聘用关系登记确认)时间截图加盖公章及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3.8若投标人拟派以上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为失地农民,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失地农民身份证明、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原件);若上述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已退休但未超过65周岁(含)]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的相关人员超过65周岁的,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9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担任,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3.10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检(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人员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3.11其他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以下按照“投标承诺书格式”承诺):(1)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2)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投标人在我市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内的。(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6)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的行贿记录。(7)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标前监管严格投标资格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具有资格审查合格必备条件;(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2其他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10-2818:00:00至2026-11-1800:01:48获取方法: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809:30:00递交方法:现场递交递交地址:江西省庾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11-1809:30:00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6.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6.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余县城市与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门联系方式为0797-8711008。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西省庾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黄龙镇丫山大道东北侧3号楼二楼221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97-8711008电子邮件:dyftgs201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余县香樟华府院内B1栋二楼联系人:吴明电话:18720126785电子邮件:jiudingdybsc@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