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昆仑路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旺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昆仑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71101000030966141

五、合同编号:11NK45610449202630016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房屋修缮详见附件次1.00480048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昆仑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天池北袁文冰 联系电话:15509909480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红枫路5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天池北社区乒乓球活动室外侧暖气管线维修工程.pdf天池北社区乒乓球活动室外侧暖气管线维修工程服务市场合同编号:217110100003096614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昆仑路街道天池北社区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旺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旺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旺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旺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房屋修缮--维修内容:天池北社区乒乓球活动室外侧暖气管线维修计价方式:次技术人员等级:高级维修周期:4天专业等级:高级1次48004800合同总价(元)48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捌佰元整备注: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砼地面拆除与恢复项长2.5m*宽2m*厚0.2m1500500电镐拆除地面并用C25混凝土恢复2开挖土方并回填项长2.5m*宽2m*深1.6m112001200人工开挖3拆除原破损管线项5m11001004安装DN25铝塑管项5m1260260安装人工及材料5安装DN25铝塑管铜球阀个DN2521603206开孔焊接项DN251980980开孔焊接DN25短丝2根7安装DN25铝塑管弯头个DN254602408垃圾清运及临时围护项15605609发电机台班2320640合同总价(元)48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捌佰元整1/3

二、货款结算1、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本合同系政府采购类合同,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自该资金拨付后,甲方依据政府采购计划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不得视为甲方违约。支付该笔货款之前,乙方应当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其他相关文件。2、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三、服务与交付1、所有原材料及相关维修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乙方将承担因质量及相关服务使用不当导致的责任。2、乙方负责将甲方所购维修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费用总计:肆仟捌佰元整。3、维修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1日4、交货方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交付,且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装卸、搬运、保险等费用。5、收货人:叶宏英手机号码:193099014126、维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街道天池北社区昆仑路60号

四、维修内容1、维修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1日2、维修次数:1次3、维修地址:天池北社区乒乓球活动室外侧暖气管线维修4、负责人员:克拉玛依旺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五、验收与售后服务1、维修调试: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维修工作内容。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维修验收:甲方应在维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甲方仅对维修内容进行验收,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维修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2/3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旺森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金源大道289-1-66-2号电话:电话:1303138756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幸福支行账号:账号:3063150104000649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