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1162026000390-1-2

二、合同名称:2026年学校多媒体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1162026000390

四、项目名称:2026年学校多媒体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月中街25号联系方式:028-85859958供应商(乙方):成都铖鑫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172号附OL-08-202312001 号联系方式:1335087995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包41(批)¥2,175,600.00¥2,175,600.00/合同金额: 2,175,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8日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6年多媒体包4.pdf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学校多媒体采购项目(包4)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Le1162026000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中标人(乙方):成都铖鑫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花月中街25号026.102签订时间:-----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62026000390)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成交/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学校多媒体采购项目(包4)1.2.采购项目编号:N51011620260003901.3.采购计划编号:51011626210200015633[2026]00598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1.8.项目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单价(元)数量金额(元)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1智慧黑板14,230.001201,707,600.00台海康威视DS-D5186TN/U2控制主机3,350.00120402,000.00台海康威视DS-D51CH-3/16S4D3壁挂式展台500.0012060,000.00台海康威视DS-2UCWE113F-NAAi智4能分6,000.001析终端海康DS-2CD8287H/T-ZS/USB(8-32mm)、6,000.00套威视DS-2CD8287F/S-IS(2.8mm)(B)、DS-2MC4016ENP-E(B)合计小写:2175600元(大写:贰佰壹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

二、货物要求“技术要求”部分各包根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列出。2.1.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2.1.1.乙方供货的货物应为全新的未开封产品,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符合或优于招投标文件和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投标文件和最新国家(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有更新,按新的标准执行。2.1.2.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货物在送到使用单位之前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等现象,并且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2.1.3.乙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实际使用单位不负责提供货物仓储地,由乙方负责货物保管工作,货到现场但未安装完全交付前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造成的遗失、损坏等问题,由乙方承担。2.1.4.若遇配货包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短缺、差错、丢失、损坏等,乙方无条件调换、补缺,交货时间不顺延。2.1.5.乙方按订货的品种、数量配货,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附详细的发货清单和签收单,以便验货核对。2.1.6.乙方应保证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1.7.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批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2.1.8.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合同及招投标文件,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2.1.9.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设计缺陷、制造缺陷以及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1.10.乙方提交货物达不到采购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拒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乙方提供的产品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要求2.3.1.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3年。2.3.2.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修复,无法修复时提供同型号备用设备保障教学,并承担修理更换产生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2次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约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2.3.3.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2.3.4.乙方应有售后服务保障,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应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应无条件负责产品的维修、维护,不额外收取费用。2.3.5.质保期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故障,乙方有义务进行维修,并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并只收取成本费用。在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能保证甲方可以更换到原厂零部件,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2.3.6.乙方须负责提供2次的技术培训,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培训时间以及具体要求,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和甲方确定。2.3.7.质保期内每月1次上门全面巡检,覆盖硬件检测、系统优化、功能排查,出具巡检报告。2.3.8.乙方需配合甲方设备统一管理,完成设备在系统入库等工作,甲方委派专人检查。2.3.9.因全省基础教育“网链共享计划”将提供全套完整的教学、教研软件,乙方应预安装国家、省智慧教育平台推广教学工具,以及“网链共享计划”相关软件。2.4.其他要求2.4.1.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要求以双方招投标文件为准。2.4.2.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1)所有设备均须由乙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含施工辅材、原设备拆除搬运、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工资、劳务报酬等,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设备的固定安装符合施工要求,安装美观,整体走线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如安装位置是填充材料,须进行加固处理,施工过程中如涉及破坏原建筑物,需按要求恢复。(3)设备构件、配件、线材管材、设备间连接线、转接头等均采用经质检合格的产品。(4)隐蔽工程施工:乙方应保留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照片、施工记录,验收时一并放入验收报告。(5)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疾病、人身财产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动及劳务纠纷等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2.4.3.软件配套要求乙方应配合完成设备接入省级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实现设备信息采集、运行状态监测和远程集中管控,并纳入网络安全、软件正版化统一监督管理;验收前完成接入省级网络安全监管体系(注:由省上统一提供)。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2175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979020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成都铖鑫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作为预付款是21196580最终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成都铖鑫科技有限公司最终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否3.4.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进行支付结算,若乙方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不符合约定)或不提交资料凭证(资料凭证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乙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因乙方提供的账户等信息有误导致转账失败或错付,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货物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无问题后交付使用。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合同签订延迟、或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生产、配送时间延迟的,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对交货时间进行调整。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双流区内)。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由甲方组织,学校代表参与、乙方配合进行;甲方有权邀请学校代表、第三方机构或质检部门或专家等共同验收。5.1履约验收标准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按照《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双财采[2026]19号)及按照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等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2.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分乙方出厂自验、货到现场清点及安装调试初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1.出厂自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产品环保证明(若涉及)、质量合格证书,其结果必须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要求。2.货到现场清点及安装调试初验。2.1乙方应当在货到现场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和使用单位对货物进行清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拒收货物的更换并使之与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相符。2.2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做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所有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乙方的送货数量、种类、质量、培训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