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消防系统并网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大学消防系统并网改造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消防系统并网改造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为采购人自主采购行为,适用校内自主采购内控制度。 3.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出对应标段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标段一(怀远校区新建公寓并网):19.34万元; (2)标段二(怀远幼儿园、兰竹苑餐厅、逸夫图书馆楼宇并网):11.21万元。 4.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独立标段,各标段经费渠道独立、账务核销独立、实施区域独立,实行分别实施、分别验收、分别签约、分别付款。 (1)标段一:怀远校区新建12—14号学生公寓两处独立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信号对接、96芯单模光缆敷设、路面/草坪开挖、大理石拆除恢复、光纤转换设备、海湾主机联网卡、多线盘、继电器、线缆、光纤熔接、配线架、PE保护管、CRT图形制作改写二次码、系统协议适配、远程直启消防泵风机、信号接入朔方校区新农科实验大楼消防总控主机、联动测试、场地清运、验收交付、质保售后等全部工作。 (2)标段二:怀远校区幼儿园、兰竹苑餐厅、逸夫图书馆消防主机信号采集、CAN光纤转换器、中继模块、多线盘、继电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琴台CRT图形显示装置、LED状态显示屏、机柜、ODF机架、光纤终端盒、尾纤、控制电缆、CRT图形系统升级、协议对接、系统联调、接入朔方校区新农科实验大楼消防总控室主机、系统并网、验收交付、质保售后等全部内容。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包含人工、辅材、设备采购、线路整改、协议适配、调试并网、联调测试、开挖恢复、现场拆除、垃圾清运、验收配合、质保维保、应急售后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施工、调试、系统并网及验收交付 , 采购清单中所涉及设备质保不少于三年。 (5)实施地点:宁夏大学怀远校区、朔方校区指定区域。 (6)标段说明:本项目分两个独立标段,供应商可同时响应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各标段独立评审、独立成交、独立签订合同、独立结算。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 基础资格资料: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消防设施安装、维修、保养、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备销售等相关内容,具备本项目并网改造、调试施工服务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可免授权委托书); (3)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