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金华镇办公用房租赁采购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金华镇办公用房租赁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1200 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301200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现有办公用房前期已装修,为杜绝财政资金重复投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已装修办公用房可继续使用。其次因该办公用房地理位置便捷,方便民众办事,可保障公共服务的连续性,维护政府公信力,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来源方式向房屋产权方采购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观山湖区金华镇悦城智慧物流园A区A栋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申飞联系电话:15329515534联系地址: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悦路悦城物流园A区A栋2.财政部门联 系 人: 贾怡然联系电话:0851-84118910联系地址:观山湖区地质科技院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联 系 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
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资料10.13.pdf (1.3 M)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会议专家签到表项目名称:金华镇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彭额北专家库高级18995119体专高经20102197107112613984188921成政安家连高5227291970090600281893001191日期:2026年10月13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申飞联系电话15329515534采购项目名称金华镇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金额330.12万元/年采购品目序号品名金额(万元/年)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授权情况1金华镇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330.12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授权申请理由口理由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理由二: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口理由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口理由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人申请理由具体说明为保障单位业务持续稳定运行、杜绝财政资金重复投入、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我单位拟租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悦路悦城智慧物流园A区A栋一至十一层房屋,用于日常办公及公共服务开展房屋涵盖对外服务区、核心办公区、配套保障区、多规格会议室及免费停车位等功能区域,租赁总面积6565.65m,租赁服务期限3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房屋产权方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场所,具体理由如下:
一、前期投入不可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我单位自2017年起,长期租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悦路悦城智慧物流园A区A栋一至十一层房屋作为办公及服务场所,期间根据单位核心业务、公共服务办理及日常运营需求,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定制化适应性装修(包括政务服务大厅分区装修、会议室功能改造、财政办公区域专用布局等),且配套布设了专属办公(包括适配各科室的定制办公桌椅、电脑、保密文件柜等及服务设施设备(包括政务服务终端、财政资金管理专用设备、会议系统、监控及消防系统、供电应急备用设备等)。若终止现有租赁、搬迁至新办公场所,需重新开展大规模装修改造工程,同时需重新购置各类配套设施设备,将产生巨额额外财政支出,造成财政资金极大浪费,完全违背国家“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财政管理要求。
二、保障公共服务连续性,维护政府公信力:本项目属于核心公共服务项目,现有办公场所功能布局完善、区位优势显著:主楼为镇政府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综治中心等核心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区域;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计生、不动产等高频民生业务;同时配套设有镇党委、人大、纪委办公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阳光驿站等专项服务中心,以及会议中心、档案室、职工食堂等附属功能区域。该场所地理位置便捷,充分契合民生事项“就近办、便捷办”服务原则,且内部配备大量难以迁移、拆卸的专用服务及办公设施。若贸然搬迁,预计将出现约3到4个月的公共服务中断期,直接影响辖区群众及相关单位业务办理,大幅降低群众服务满意度,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唯有继续租赁现有场所,才能保障各项政务服务、日常业务不间断、平稳有序开展。
三、现有场所功能不可替代,适配专属工作需求:经我单位全面摸排、多方调研,现有办公场所经过长期工作实践打磨,其空间规划、功能分区、服务配套、区位条件均完全匹配我单位办公运营、公共服务、专项工作开展的专属需求,是目前唯一能够全方位满足我单位特定工作要求的场所,具备极强的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更换其他场所均无法直接适配现有工作流程与服务需求,仍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进一步加剧财政负担,因此不存在其他可替代的采购标的及供应商。
四、符合法定采购情形,程序合规有据:本次继续租赁现有房屋,是保障我单位公共服务职能正常履行、业务工作持续开展的唯一可行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本项目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采用该采购方式合法合规。综上,为保障业务稳定、节约财政资金、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房屋产权方采购租赁服务,具备充分必要性与合法合规性。专家意见(根据需满足条件分别填写具体理由、意见)理由一需满足条件(同时满足)(1)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2)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3)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理由二需满足条件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理由三需满足条件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四需满足条件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专家结论因训有办公用房前期日全重投入落实政过紧日子”工不要.已装修河经读使用;期久国办用房地理位置便捷便铁办,河保降共服务的连续挂,组护政底公位用电设设项目集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雕产权方果的租赁服书。专家签字:2026年10月13日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附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财政部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明确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1、使用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需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就不能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来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主要是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等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改革的力度和进度要求,从而需要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不可预见的情形主要是指采购人开展有关工作时,前期无法预知,非归因干采购人的情况。项目具有可预见性,由于采购人缺乏合理规划,导致项目紧急的,不适用该项规定。(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维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2026.10,1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表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申飞联系电话15329515534采购项目名称金华镇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金额330.12万元年采购品目序号品名金额(万元/年)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授权情况1金华镇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330.12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授权申请理由口理由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M理由二: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口理由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口理由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人申请理由具体说明为保障单位业务持续稳定运行、杜绝财政资金重复投入、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我单位拟租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悦路悦城智慧物流园A区A栋一至十一层房屋,用于日常办公及公共服务开展房屋涵盖对外服务区、核心办公区、配套保障区、多规格会议室及免费停车位等功能区域,租赁总面积6565.65m,租赁服务期限3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房屋产权方继续租赁现有办公场所,具体理由如下:
一、前期投入不可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我单位自2017年起,长期租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悦路悦城智慧物流园A区A栋一至十一层房屋作为办公及服务场所,期间根据单位核心业务、公共服务办理及日常运营需求,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定制化适应性装修(包括政务服务大厅分区装修、会议室功能改造、财政办公区域专用布局等),且配套布设了专属办公(包括适配各科室的定制办公桌椅、电脑、保密文件柜等)及服务设施设备(包括政务服务终端、财政资金管理专用设备、会议系统、监控及消防系统、供电应急备用设备等)。若终止现有租赁、搬迁至新办公场所,需重新开展大规模装修改造工程,同时需重新购置各类配套设施设备,将产生巨额额外财政支出,造成财政资金极大浪费,完全违背国家“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的财政管理要求。
二、保障公共服务连续性,维护政府公信力:本项目属于核心公共服务项目,现有办公场所功能布局完善、区位优势显著:主楼为镇政府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综治中心等核心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区域;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民政、社保、医保、计生、不动产等高频民生业务;同时配套设有镇党委、人大、纪委办公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阳光驿站等专项服务中心,以及会议中心、档案室、职工食堂等附属功能区域。该场所地理位置便捷,充分契合民生事项“就近办、便捷办”服务原则,且内部配备大量难以迁移、拆卸的专用服务及办公设施。若贸然搬迁,预计将出现约3到4个月的公共服务中断期,直接影响辖区群众及相关单位业务办理,大幅降低群众服务满意度,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唯有继续租赁现有场所,才能保障各项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