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防辐射专项工程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58606095020221001
二、合同名称: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防辐射专项工程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CNDL2022238
四、项目名称: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防辐射专项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433-505号 联系方式:13655856229 供应商(乙方):天一瑞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泰极路9号1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0571-893308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防辐射专项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56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56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妇幼防辐射-合同(1).pdf合同编号:FY-FFS-202201t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防辐射专项工程项目地址:苍南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施工现场建设单位: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单位:天一瑞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约日期:2022年9月2日.签约地点:项目所在地司1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3..6..6合同条件采用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发包人(甲方)与中标单位(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天一瑞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防辐射专项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防辐射专项工程2.工程地点: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项目位于春水路以西和惠达路以北地块,紧邻县人民医院: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086m,总建筑面积约30500m203.资金来源:财政4.工程内容: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5.工程承包范围:苍南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防辐射专项工程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生效后100日历天。(防辐射专项工程完工需与项目整体验收同步),注:需满足工程总承包进度要求,积极配合各专项进度要求等。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单为准。
三、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满足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捌仟元整(¥568000.00元)注:在投标价570515.40元上优惠至568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3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宏婷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9月2日签订。41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项目所在地签订。
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各方各执肆份。
十
四、合同签字栏建设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元家名称苍南县公共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稠州银行苍南支行账号17901012010090004974税号913303275586060950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433-505号日期:2022年9月2日联系人苏志锐电话0577-59867726邮箱承包人(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乌明才名称天一瑞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桥支行账号201000193436885税号91330108341888300T地址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泰极路9号日期:2022年9月2日联系人邹鹏才电话0571-89330801函件邮箱275491245@qq.com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按照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相应条款执行。(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联系电话:陈超:15906613678电子信箱:1.1.2.5设计人:名称: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联系电话:骆高俊:13067993233电子信箱:+1.1.2.6代建管理人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项目由苍南县正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管理,代建单位对苍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全面管理,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服从代建公司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名称:苍南县正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7028045;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锦绣小区24-12幢一单元202室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6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L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包括今后需要绘制竣工图的1套),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图纸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图纸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件1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7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工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项目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D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项目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项目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提供现有施工场地条件。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代建管理代表:姓名:黄斯春姓名:陈密职务:现场负责人职务: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13506623262;联系电话:13372509215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委派的在本合同工程中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合同、安全的监督、检查验收及协调管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