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日出东方二期13号楼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的公告文件下载:关联文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除日出东方二期13号楼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切实维护购房人及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现就日出东方二期13号楼(预售许可证号:罗房预字(2025)第02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名称:广西罗城澳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日出东方二期13号楼,账号:713612010150374466,监管银行:广西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除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项(一)项目名称:日出东方二期13号楼(地址:罗城县东门镇朝阳路1号)。(二)开发企业:广西罗城澳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广西罗城澳华房地产有限公司日出东方二期13号楼,账号:713612010150374466。(四)拟解除监管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日,如无异议,将按规定解除监管。
二、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11日(共15日)
三、注意事项公告期内,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服务款、材料款等欠薪欠款情形,请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及诉求。公告期满未接到投诉或投诉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解除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手续,此后不再受理与该账户相关的清偿诉求。
四、监督渠道投诉电话:0778-8217110(工作日8:00-12:00,15:00-18:00)现场受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德山路3号)特此公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0月28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