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26年图书报刊采购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标包一普通图书(汉文)三次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GZFCG2026-35798-002
二、合同名称:西藏大学2026年图书报刊采购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标包一普通图书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ZFCG2026-35798
四、项目名称:西藏大学2026年图书报刊采购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标包一普通图书(汉文)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藏大学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0号 联系方式:0891-6405021 供应商名称: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辰光东路16号院16号楼5-506 联系方式:137169359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等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折扣率7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具体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附件:上传合同 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61028/20261028104500038_323.zip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名称:西藏大学2026年图书报刊采购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标包一普通图书项目合同合同编号:GZFCG2026-35798-002甲方:西藏大学乙方: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天才项目负责人:郭诚磊联系电话:0891-6405021联系电话:010-53652338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甲方(需方):西藏大学乙方(供方):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依照西藏大学2026年图书报刊采购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标包一普通图书(汉文)三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有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及数量:1、项目名称:西藏大学2026年图书报刊采购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标包一普通图书(汉文)图书采购项目合同3、项目编号:藏财预指【2026】1号4、本合同内所约定购置的货物名称、品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均按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文件的项目技术参数与采购招标文件出现负偏离时,以采购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准。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Y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货物清单详见附表。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提供完整的货物及伴随服务。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进货渠道、运输过程、生产过程等的合法性。否则,甲方可拒绝接收乙方提供的货物,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所有设备到货安装培训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满五年。当乙方承诺的设备质保期与设备生产厂家所确定的质保期或国家所规定的质保期不一致且更短时,则按生产厂商确定的期限或国家所规定的质保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和西藏高原地区特殊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申请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1-3、乙方须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正版软件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所列软件和系统及其免费版本升级、补充、软件功能改进),并提供必要的原装产品安装介质及其代理该软件的相关资格证明。乙方应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提供软件和系统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指控;若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对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运输要求: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若是远距离运输的,应注明防潮、防震、防野蛮装卸等字样,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地点。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书、保修保养证书(中文)及其他随箱技术资料。3、乙方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包装,如果因包装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磨损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安装培训:1、安装培训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用培训。2、乙方必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甲方的有关要求,向甲方免费提供全面系统的安装培训服务,使甲方技术操作人员能独立、熟练操作使用并能处理临时性突发小故障。同时,其中主要产品及进口产品的安装及人员培训必须由原生产厂商或其授权有资质的公司的专业工程师完成。乙方按照货物到达的先后次序及时提供安装培训计划书(安装培训计划书包括:交货的批次、时间、地点和相关用户单位操作人员被培训的时间安排)。3、安装培训计划书必须得到甲方认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装培训计划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对甲方最终用户进行安装培训,同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4、培训对象及人员在产品安装调试期间,乙方工程师在用户现场,针对用户相关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乙方工程师将在现场讲解产品结构、安装步骤、调试方法和系统配置等,培训的人数不限。5、培训时间:为乙方现场实施工作日,包括在安装调试期间和试运行期间,可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做相应的调整。6、培训地点安排:西藏大学7、培训费用及组织培训费用:免费。培训组织:由乙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组成。第五条售后服务:1、乙方必须附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的内容与国家有关保修规定相抵触,-2-以国家有关保修规定为准。2、主要产品必须有原生产厂商认定的服务商向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应用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3、其它保修细节另见乙方和原生产厂商有关文件。4、乙方必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保修进行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设备验收:1、甲方必须按《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及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出《西藏大学验收书》。2、设备的验收,必须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并达到国家计量标准。所有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家的产品序列号及合格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签收。3、所有货物全部到货,且加工完成后30日内验收,甲方应予以配合,同时甲方需准备好设备所安装的环境如电源、网络、空间及相应的管理人员等。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进行清点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5、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评估机构出具专业检验检测报告或者明确的评估意见,具体以采购人选定意见为准)、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供应商承担。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参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指导意见》执行。第七条交货时间:签合同后30日将图书交付甲方第八条交货地点:西藏大学第九条项目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90万元):1、预算金额:人民币小写:900000元。2、中标金额:¥9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中标折扣率70%)。费用系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承担任何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费、运输费用、质保期上门服务费用、相关差旅费、安装费用等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产生的税费等。第十条付款方式:1、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增值税发票、拔款申请书等拨款申请材料,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拨款申请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3-供拨款申请材料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的,验收合格后将符合财务部门报账规定的发票一并交付给甲方,且应保证在使用时不受指控。3、乙方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发票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收单原件等有关文件提交西藏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按国库支付资金程序办理。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账号拨付款项后,其付款义务即时履行完毕。乙方确保提供的账号信息真实有效,因己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付款失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所有货物提供到货,并完成后期加工等配套服务后,由甲方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藏财采办(2019)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西藏大学图书馆李天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西藏大学验收书。第一次验收:图书到货验收80%及以上,支付60%合同款,即:人民币54万,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元整,第二次验收:加工,编目,上架所有流程完成验收后,支付40%合同款,即金额为人民币:36万,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阳支行户名:北京万博书香文化有限公司账号:110957703610000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以采购人认可的形式);1、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为项目使用运行期,履约保证金在12个月的项目使用运行期内不予退还。项目正常运行满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经甲方出具履约保证验收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4履约保证金转账相关信息:户名:西藏大学账号:5400104363605000285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冲吉路支行备注信息:项目负责人李天才/10%履约保证金/合同编号GZFCG2026-35798-002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及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以及期限向甲方交付货物。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以下述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货的,应缴纳误期滞纳金,滞纳金按周计算(一周7天;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每延迟一周按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合同价的5%计收,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滞纳金从货款中扣除。误期滞纳金的缴纳不影响乙方继续交货义务的履行。乙方如逾期交货14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因此终止合同的,乙方除返还已收款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除有权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因更换导致逾期的,执行本条第一款内容;乙方拒绝更换或甲方拒收的,乙方除返还已收款项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该货物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履行。(3)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4)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