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1002361
二、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日照山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黄海一路北海滨五路中段001幢 286,800.00元 9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服务类(日照山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1-1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日照市中心血站综合楼共1-6层,建筑面积5730㎡,服务内容具体包括血站综合楼保洁、五个献血屋和三辆献血车的每周保洁、停车区域保洁、楼宇周边卫生、安全保卫、医疗垃圾收集转运、玻璃幕墙清洗、生活垃圾清运等物业工作。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宗完全响应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张晓娜 评审专家: 王霞 、 刘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不收费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0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日照山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93.00日照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86.96日照市慧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81.95无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日照明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2日照市慧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3日照市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日照市中心血站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97号联系方式:0633-796026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日照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日照市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联系方式:0633-8717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青溪电话:0633-8717030日照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0月28日相关附件:日照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SDGP37110000020260100236120261015001)-文件集.zip报价明细表(第1轮-日照山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劳动报酬表.png日照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SDGP37110000020260100236120261015001)-文件集.zip报价明细表(第1轮-日照山海城市服务有限公司).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劳动报酬表.png“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一、我方已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响应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
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
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
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我方已知悉供应商串通行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
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1002361采购人:日照市中心血站采购代理机构:日照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0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日照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日照市中心血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日照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日照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6010023611.2.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1.3.项目简介日照市中心血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日照市中心血站综合楼共1-6层,建筑面积5730㎡,服务内容具体包括血站综合楼保洁、五个献血屋和三辆献血车的每周保洁、停车区域保洁、楼宇周边卫生、安全保卫、医疗垃圾收集转运、玻璃幕墙清洗、生活垃圾清运等物业工作。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是指近一年内(任意但不少于一个月)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扫描件或银行、税务部门代收的相关社保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本项内容。说明: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且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投标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所需资料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由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可不提供材料。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二、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8.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