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6-32283
二、合同名称:江苏水务楼车辆管理系统设备维保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6-32283
四、项目名称:江苏水务楼车辆管理系统设备维保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方式:13584039862供应商(乙方): 南京浩璟电子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5951071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江苏水务楼车辆管理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6-32283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预算: ¥8400.0项目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5号采购单位: 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13584039862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8400.0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8 08:42江苏水务楼车辆管理系统设备维保合同2.pdf江苏水务楼车辆管理系统设备维保合同甲方:江苏省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乙方:南京浩璟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条、双方经协商就甲方所持有的江苏水务楼(上海路7号)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存在的维护保养等内容,结合《合同法》的责、权、利及有关维修保养条件签订此协议。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的车辆系统设备进行有偿维护保养(简称保养),合同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7年10月15日止。第二条、维保内容:水务楼大门处及地下车库入口处,共两套车牌识别系统所包含的全部设备及软件的维保服务。时间一年,维保费用为捌仟肆佰元人民币。维修所需更换配件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更换安装调试。第三条、维保费支付方式:设备维保金额人民币8400元/年,合同满10个月后一周内支付100%维保费用。第四条、维保工作与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签署维保合同后,甲方提供需要维保的设备、场地及维修所需水电等,乙方按此合同所示的维保数量和型号进行设备检测维护、并贴维保标示。各项使用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则符合维保条件;不符合维保条件的,乙方将为损坏的车牌识别车辆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维修,维修费和更换零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待车辆通道设备恢复正常后才视为维保对象。2、维保期内,乙方安排人员对合同内产品每1个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保养。3、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日2小时到场,节假日8小时到场维修服务。周一至周六,8:00至18:00(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内在接到甲方保修后4小时内到场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在接到甲方报修后协商解决。4、甲方应正确使用车辆管理系统,减少人为损坏。如有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配合乙方对损坏的管理系统设备进行检修。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修复损坏的通道系统设备。5、甲方采购车辆管理系统设备配件需经过乙方技术及质量检测,如未通过乙方检测投入使用导致损坏或影响系统设备,乙方不负维保责任。第五条、系统设备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或人为损坏时,乙方向甲方另收维修成本费;甲方蓄意损坏需加收维修费及额外检测费。第六条、违约处罚:如因甲方因素违约,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必须支付本合同全部维保金额;如乙方违约,甲方可按情节轻重扣押维保金。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南京浩璟电子有限公司(盖章)动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202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