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90902026山东文旅境外网络营销推广(韩国市场)辅助性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发布时间:2026-10-26 16:15 信息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省份:山东省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9090-1

二、项目名称:2026山东文旅境外网络营销推广(韩国市场)辅助性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上海中昂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249,400.00元 88.06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服务类(上海中昂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1广告宣传服务 2026山东文旅境外网络营销推广(韩国市场)辅助性项目按照双方协商合同内容执行按照双方协商合同内容执行合同签订期至2026年11月30日按照双方协商合同内容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洪涛、魏艺、贾维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预算金额的1.7%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250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2026山东文旅境外网络营销推广(韩国市场)辅助性项目):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上海中昂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通过通过88.06上海因非因特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7.38济南子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67.00项目负责人:张晓迎、董文朋、赵磊合同包1(2026山东文旅境外网络营销推广(韩国市场)辅助性项目):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上海因非因特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2济南子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得分低于第一名)3福建同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情形(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省旅游推广中心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联系方式:0531-82676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源德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鲁能领秀城领秀 e 中心2号楼2单元808室联系方式:0531-595300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迎电话:0531-59530018山东源德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6日相关附件:报价明细表(第1轮-上海中昂文化交流有限公司)2026山东文旅境外网络营销推广(韩国市场)辅助性项目(二次)(SDGP370000000202602009090-120261014001)-文件集.zip附件.pdf“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开标(报价)⼀览表⼀项⽬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9090-1项⽬名称:2026⼭东⽂旅境外⽹络营销推⼴(韩国市场)辅助性项⽬(⼆次)采购包:2026⼭东⽂旅境外⽹络营销推⼴(韩国市场)辅助性项⽬投标⼈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备注:2026⼭东⽂旅境外⽹络营销推⼴(韩国市场)辅助性项⽬⽆项250000元「汇总引⽤」元总价时间:年⽉⽇签章:-第1⻚-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名称:签订日期: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采购需求》。

二、服务期限。

三、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领域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含税价大写)元整(¥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

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须经合同当事人加盖公章。

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

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

十

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

十

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

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详见附件二《采购需求》。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详见下表: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独立、如期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工作,并确保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服务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元,大写:元整。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若采购人减少本合同服务内容,采购人可扣除相应的服务价款,除此之外,本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3.3服务价款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3.5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2)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等形式交纳。以电汇形式交纳的,应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专用存款账户,用途(备注)填写“履约保证金”,并注明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采购人专用存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开户单位:账号:联系电话:(4)履约保证金退付: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4.4如果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的,本条款未尽之保密事宜或本条款约定内容与双方达成的《保密协议》内容不符时,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验收8.1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其他机构及时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供应商派人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8.2验收程序:1)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向采购人提交验收资料。2)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成立验收小组,并向供应商发出验收通知。3)验收小组实施验收。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4)验收通过的,验收小组填写验收单,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不通过的,由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