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赣购[2026]F10110384-03
二、合同名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
三、项目编号:赣购[2026]F10110384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西省教育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联系方式:0791-86765156供应商(乙方):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33号联系方式:1358545852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1(项)¥327,000.00¥327,000.00通过培训,引领职业学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参与单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实践探索与成果凝练,积极推进我省产教融合实践平台创新建设,助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合同金额: 32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08月31日履约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25包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JXJY2026ZB098.pdf江西省教育厅2026年10月27日 协议编号:JXJY2026ZB098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服务合同书江西省教育厅2026年10月项目名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项目编号:JXJY2026ZB098甲方(采购人):江西省教育厅乙方(中标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2026年度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招标项目公开招投标结果,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赣购号序号培训对象计划培训人数计划培训天数培训地点合同金额(元)赣购2026F0002212611全省高职院校涉及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30人14天省外327000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2026年度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安排,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一)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二)审定乙方的培训方案;(三)协调参训单位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四)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过程监管及绩效评估;(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切实履行“诚信、廉洁、高效”的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西省颁布的培训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优质、高效、独立完成所承担的培训项目。乙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乙方培训方案的设计及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应按照本项目标书采购项目需求、评分标准有关要求执行,建立健全相应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师资管理及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强化培训成果产出;培训实施方案及成果产出应与乙方投标文件所载内容相符。(一)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方案),为线下参训学员购买意外伤害险,确保参训学员在乙方培训期间的安全。(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采取培训考试、交流研讨、案例设计等形式进行结业考核,评选优秀学员。(四)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擅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建立学员报到、学习信息反馈制度。(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平台上录入班级和学员有关信息。(六)负责授课专家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资料。(七)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培训满意度测评工作,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文字、录音、录像资料。(八)培训完成后半年内,形成训后跟踪反馈报告并提交甲方。(九)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培训费用标准,支付各项培训经费。(十)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多媒体、网络机房等场所和设施;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学员住宿、就餐、生活用水、医疗服务与安全保卫等;3.配备培训期间教学、参观所需要的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用车;4.按项目要求办理学员参加培训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十一)经费使用按《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6)1号)和《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执行,并按项目要求向有关部门支付有关费用。
四、付款方式1.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给乙方用于开展培训。待培训项目结束后,根据乙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结算培训经费(实际培训人数以“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得成绩的学员数为准),如项目包参训率达到95%及以上,则按100%支付:参训率不足95%则据实结算,差额经费由乙方退回至甲方指定账户。如培训项目存在下述情况的,扣除该项目经费的10%,由乙方退回至甲方指定账户:(1)培训项目经甲方考核评估为不合格:(2)成果产出与投标文件不符或经甲方评估为不合格;(3)学员培训平均到课率未达95%;(4)学员满意度未达90%。2.7方应当按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开展培训,培训过程接受省教育厅监管。未按照文件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需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实施相应补训。3.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延陵路支行账号:32001628536051300076-0007账户用户名必须与乙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报时所用名称一致。
五、验收方式1.甲方结合实际情况对承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估。27方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培训及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验收标准,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对承训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培训项日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合同款项。(“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在本项目培训期间,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音、合同约定或行业规范,未尽到安全保障和管理职责,造成下列倩形之一的:①造成参训学员或相关人员死亡,或者造成三人及以上重伤的;2造成火灾、食物中毒、群体性传染病、拥挤踩踏等影响参训学员人身安全的事件;③造成财产损失累计达人民币两万元以上的;④引发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事件等,对甲方或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经甲方认定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的情形。)
六、知识产权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独立或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资金支持等条件所形成的培训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课件、教材讲义、试题库、案例集、培训成果报告及其他所有培训成果(以下统称“培训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归甲方所有。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独立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但乙方许可甲方在本项目范围内无偿使用前述知识产权中与培训成果相关的部分,甲方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教学、研究、宣传推广等非商业性用途。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培训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保密条款1.保密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参训教师的姓名、身份证件信息、联系方式、所在单位、培训成绩、考勤与测评记录、影像资料等个人信息:甲方在合同履行中提供的文件、数据、内部资料;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的政策、工作等信息;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提交的各类报告、资料中非公开的部分。2.乙方保密义务。乙方应当对前款所列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与其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3.个人信息保护。乙方处理参训教师个人信息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需,明确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保障信息主体的查阅、更正、删除等权利。4.保密期限。本条保密义务自合同生效时产生,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依法公开或甲方书面解除保密义务之日止。5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万全额退处用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涉嫌违法的,依法道究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1.除不可归责干乙方的责任外,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决,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日。乙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甲万右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同时,目整改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款项实际退还之日止,乙方应按未退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2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培训业务,应当由乙方直接负责组织、全程参与,不能包和分包他人,加有转包或分包承接业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开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3培训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学员出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经双方协商,合同不得修改。4本合同未尽事官,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为准。5.经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本合同的服务期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08月。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服务时间。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福湖路33号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1面浪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0月23日签订日期:2026年0月23日成交通知书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景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教育厅的委托,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JY2026ZB09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赣购2026F000221261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修班项1其他教育服务通过培训,引领职业学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参与单位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实践探索与成果凝练,积极推进我省产教融合实践平台创新建设,助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27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西景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江西省教育厅日期:2026年10月08日日期: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