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A3300000090010762001科创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7 04:24 信息来源: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省份:浙江省第一章 招标公告 科创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 科创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科创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601-330702-04-01-51807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32.41%;银行贷款比例:67.59%,项目业主为金华婺创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金华婺创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科创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4000.00万元,工程概算47274.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4112.72万元,建设规模:作为浙师大金华科创园一期、二期的核心生活配套区,项目立足“服务科创、赋能生活”的核心定位,旨在弥补科创园区生活服务短板,构建“工作-生活-休闲”一体化的创新社区生态,为入园企业员工、高校科研人员及周边居民提供全维度生活支撑,助力科创园实现“引I凤筑巢、筑巢引才、引才兴业”的发展目标。主要建设内容涵盖商务快捷酒店、社区服务站、社区就业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健身房、生鲜超市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周边产业工人、师生与居民日常生活为核心,打造一座集商业、文化、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邻里中心,更是一座宜居、便捷、有归属感的社区交往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193.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892.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01.81平方米,建设地点:金华市区十里铺单元,东至经一路,西至雅溪北街,南至规划绿地,北至纬一路。 2.2本次招标范围:科创邻里中心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服务)、预算编制、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其中,□建筑面积_____ ㎡。本次招标控制价296969492元。 2.3计划工期:776日历天。备注: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施工工期:731日历天。 2.4其他: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工程质量目标: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_____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_____)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中每家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均需委派施工负责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投标的,满足3.1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5)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_____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1)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1家的,则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均需委派施工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6月、7月、8月或更新)社保凭证,且符合以下规定:规定:1、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2、每月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建造师或建筑师转注证明(或政务平台相关转注材料),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3个月社保不得间断】。(3)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 号)。(5)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在满足(三)其他:3.12的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30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其他:_____。 □ 5.2 _____。 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邮政编码:321000 电 话:0579-82307732 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邮政编码:321000 电 话:0579-8230773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婺创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漪溪路168号办公楼104室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话:0579-82671190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联系人:许俞利 电话:18267923610 邮箱:/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