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XALJ20260930
二、项目名称: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编码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911101087481059966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中标金额下浮率费率优惠率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优惠价/入围价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本项目为数字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提供核心配套服务,主要包括:提供 109 套移动办案终端保障服务及通信保障服务。服务包含配套流量服务与不间断通话服务,通过稳定的通信服务能力,为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工作提供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87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郭晖(采购人代表)、冯东占、杨阳(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80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以成交金额为计价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费率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费率为1.5%,100万元<成交金额≤500万元,费率为0.8%。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新县人民法院地址:安新县正义路3号联系方式:0312-53215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A区201联系方式:0312-75521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常帅帅电话:0312-7552199
十、附件磋商文件--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安新县人民法院行政区域雄安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7:21评审专家名单郭晖(采购人代表)、冯东占、杨阳(组长)总中标金额¥87.2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常帅帅项目联系电话0312-7552199采购单位安新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安新县正义路3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5321544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A区2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7552199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XALJ20260930采购单位:安新县人民法院(公章)代理机构: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日期:2026年0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XALJ20260930项目名称:数字法院办公办案服务保障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926500元最高限价:926500元。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数字法院移动办公办案系统提供核心配套服务,主要包括:提供109套移动办案终端保障服务及通信保障服务。服务包含配套流量服务与不间断通话服务,通过稳定的通信服务能力,为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工作提供坚实的网络支撑,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递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信息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点击“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省平台账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即可。已完成注册的不必重复注册。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2-5620125,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电话:95763。2.本项目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河北CA,请供应商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参与本项目。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参加本项目并承担一切后果。北京CA办理电话:4009982981。河北CA办理电话:4007073355、0312-7208815。3.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打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首次登录需关联政府采购云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形成JMBS格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4.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Chrome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开标评标(按要求提前完成浏览器环境检测)→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进入开标大厅,等待组织机构开启解密。技术支持电话:95763。5.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响应文件。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关于做好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请各市场主体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及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响应文件递交,各市场主体应高度重视信息维护工作,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未及时维护或维护信息不准确将影响采购投标活动正常开展,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7.提出质疑渠道和方式:采购人信息:安新县人民法院,联系人:赵天,电话:0312-532154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常帅帅,电话0312-7552199。8.本项目质疑受理方式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投诉受理部门为新区财政部门,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展示中心,联系方式:庞老师0312-5619379。9.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工作提供交易场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实时监督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并依法合规进行处理。10.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该平台交易主体不收取费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新县人民法院地址:安新县正义路3号联系方式:赵天0312-53215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雄安鲁骏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芦庄乡北边吴村宏兴大街7号A区201联系方式:常帅帅0312-75521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常帅帅电话:0312-75521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4项目名称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3.1采购内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2*合同履行期限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2磋商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265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注:进行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填写最后磋商报价表,并签字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3.4磋商保证金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5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的,视为拒绝。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政采云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政采云平台联系,联系电话:95763。3.6.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6.2开启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4.2.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数字证书(CA)中未录入的印章或签字可使用盖章或签字后的扫描件。5.1供应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数字证书(CA)对其递交的电子5.1解密响应文件完成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算,因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时间延长,以最终解密时间为准)。6.1.1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均在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序号名称内容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2付款方式1.第一阶段支付合同款总额的80%作为预付款。其中:(1)转账形式支付合同签订并生效5日内,以转账形式支付合同款的50%。(2)数字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