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第十五中学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岳阳市第十五中学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的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项目概况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6000002752、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0600000165-14、合同履行期限: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5、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数量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1383309.671383309.67其他建筑工程一体化实验室升级改造工程,涵盖拆除、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里清单。1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名称: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名称: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00 至12:00: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方式:线下获取4、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

七、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

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阳市第十五中学 地址:岳阳市经开区白石岭南路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90730848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 联系人:雷广平 联系电话:177425055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5907308484 附件: 采购需求明细.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品目采购单位岳阳市第十五中学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7:2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0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预算金额¥138.330967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情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情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岳阳市第十五中学采购单位地址岳阳市经开区白石岭南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07308484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西路机电大楼4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42505550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包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数量工程要求备注时间地点1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否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现场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备注:属于磋商文件的重要技术要求条款(参数)(实质性要求)的,已用“★”符号规定或标明。未响应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

二、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为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建设地点为岳阳市第十五中学。项目拟对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进行提质改造,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市本级财政统筹配套。

三、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岳阳市第十五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工程部分),主要施工内容包含一体化实验室升级改造工程,涵盖拆除、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清单及说明(含工程量清单表等)详见附件(另册)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1.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1.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六、项目实施要求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2.1为保证本项目日常维护的效果,投标人须保证配备相应维护作业工人和相应机械设备。2.2中标单位实施过程中所有货物的规格、型号、材质、用色、安装点位及安装方式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2.3尽量选用更加环保的材料,现场主材均选用质量可靠的品牌材料,需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2.4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成交方在建设施维护作业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安全生产施工的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方自行承担,采购方不负任何责任。2.5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验收要求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3.4成交人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应严格按采购人制定的维护作业计划进行作业,并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指挥和临时工作安排。4.质量保证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4.3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作业标准执行。成交人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4.4工程整体基本质量保证期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最短不少于1年,从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算起。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不低于本要求的前提下承诺更优质的质保期。

七、项目特别说明1.实施时间及地点1.1实施时间:在接到业主单位通知开工后。1.2实施地点:岳阳市第十五中学。2.结算方法2.1支付方式:由岳阳市第十五中学按有关规定支付。2.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款项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申请单按岳阳市教育事务中心规定编制。2.3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单位审核的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4工程变更2.4.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2.4.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3.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6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含电子文件光盘),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4.工程质保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5.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达到标准要求。(2)工程完工后,由有关质量验收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3)项目验收(如质量、环保等)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才按合同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5)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