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项目名称: 市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26年运维项目项目编号: JSZC-321300-FW2026-04502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项目预算: ¥138800.0项目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评审开始时间: 2026-11-04 09:30评审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采购单位: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姓名: 孙立联系电话: 0527-84389726固定电话: 0527-84389726响应开始时间: 2026-10-27 15:00响应截止时间: 2026-11-03 17: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格式详见附件。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26年运维项目比选文件.pdf合同格式及条款及响应文件格式.docx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市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26年运维项目采购单位: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6-0450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项目联系人:孙立联系人电话:0527-84389726发布时间:2026.10.27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26年运维项目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市卫健委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26年运维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1300-FW2026-04502(三)项目预算:¥138,800(四)项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八)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九)服务周期:365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6-10-2715:00,响应截止时间:2026-11-0317:30
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6-11-0409:30评审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联系人:孙立联系人电话:0527-84389726固定电话:0527-84389726地址:宿迁市卫健委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2.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
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实质性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最高限价为1388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
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以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20。注: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客观分202运维方案根据比选文件“03.比选需求”中“
二、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运维方案。方案内容详实,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0分;方案内容基本详实,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通过后期优化能实现采购需求的得5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主观分203人员及实施方案针对比选文件“03.比选需求”中“
三、人员及实施要求”,提供相应的运维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详实,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6分;方案内容基本详实,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通过后期优化能实现采购需求的得6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主观分164应急处理方案针对比选文件“03.比选需求”中“
四、应急处理要求”,提供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内容详实,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6分;方案内容基本详实,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通过后期优化能实现采购需求的得6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主观分165企业认证证书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的得3分,最高得9分。注:①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证书电子件和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认证有效的页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书将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客观分96项目组成员供应商拟派技术团队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软件设计师或网络工程师证书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注:1.提供相关证书电子件和2026年3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电子件,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或不同人具有同一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客观分97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1.提供合同电子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业绩将随成交结果同步公开。客观分10
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八、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3.比选需求
一、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基于2019年签订的《宿迁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升级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开展运维,按照省平台最新标准,升级平台领导驾驶舱模块以及居民健康档案浏览器,协助做好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数据治理试点,对采集治理入库市全平台的数据进行校验,数据达标后上传省平台;协助做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外开放等。服务需求(一)日常服务要求(1)每日定期监控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各个功能模块的运行状态,确保平台运行正常;节假日期间对平台进行整体巡检。(2)在软件使用过程中识别和纠正软件错误,改正软件性能缺陷。(3)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外部环境或数据环境引起的修改,运维人员对修改内容进行评估确认,如果修改内容合理则安排进行修改。(4)针对用户提出的新需求或提升系统性能项目组进行评估,需求合理进行维护处理。(5)在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