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公开询价通知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供应商须详细阅读询价书信息及“报价要求”。

一、询价书编码:XJ20261002004

二、询价书名称:智能双温区消解仪(2610)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报名、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报名后即可报价,报价后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请提供制造商声明,模板见附件)。3.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请上传签字盖章的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询价文件第五章自行下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供应商需使用 CA 证书的电子签章签署合同。供应商电子章注册需求可联系上海 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6.答疑文件请发送至leiqiuyu@chinacoal.com,回复文件请在变更公告中查看。7.备注:物料名称中规格型号、厂家名称仅作为需求参考,不代表必须使用原制造商原型号,项目所含物料须为投标人自主制造,禁止投标人与该型号原制造商采购后转供采购人,一经发现按照集团公司“去中间商”相关规定处罚。

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报名开始时间:2026-10-27 11:24:16(北京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11-03 17:00:00(北京时间)报价开始时间:2026-10-27 11:24:16(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6-11-03 17:00:00(北京时间)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联系人:雷秋雨联系电话:0477-3132810 采购单位: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6-10-27 11:24:16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货物类采购询价文件(公开询价).docx制造商资格声明.doc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391207800656 智能双温区消解仪|消解孔数不小于30孔|消解管径16mm,加热液体深度80mm,容纳消解管高度150mm 台 1.0 13 2026-10-25 00:00:00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询价文件采购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技术规格书。第五章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第六章采购活动异议受理渠道。第七章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告知书。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编号:详见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评审方法:最低评审价格法(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原则确定中选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人智能双温区消解仪(2610)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组织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报名阶段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制造商声明,制造商声明模板见公告页附件)3.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报名阶段必须提供,本文件第五章,请自行下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醒: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供应商需使用CA证书的电子签章签署合同。供应商电子章注册需求可联系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转6转5)办理。6.提醒:生产商在采购项目中不得提供或部分提供不属于其生产的物资(整机设备制造商和系统集成商供应其设备或系统的外购部件、配件、元器件等情形除外)。注意事项: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2.报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报价人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名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名报价。4.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报价人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6.报价人须将报名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情况说明文件内容及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供应商合作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注:严禁报价人使用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部网络参与任何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供应商采取在全集团范围内停用3年的处罚。

二、公告时间与询价范围1.公告时间以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公告时间为准(https://ego.chinacoal.com)2.询价范围询价明细详见中国中煤供应链平台

三、主要商务条款1.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2.交货期本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通知【XX】天内交货,将合同所列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地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分公司、乌审召分公司。物资清单中申报单位名称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物资,由成交供应商与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4.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到货款的95%,预留5%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释放质保金。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一、供应商报价前须确认《询价通知书》及附件或《询价书》及附件或者澄清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一但进行在线报价,就说明已经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及附件或《询价书》及附件或者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理解并知晓询价文件具体要求。报价的产品是满足我公司使用需求的合格产品。同时也完全响应我公司《【配件或材料类】采购标准合同》内容要求。

二、报价人如有疑问,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询价人对询价书予以澄清。

三、所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管理、运杂、装卸、技术服务、税率为13%的增值税等全部费用。

四、请将供货周期(即最短到货期为几天)写在报价说明处。

五、报价人(供应商)送货时需提供的资料:原厂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化工类产品必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

六、按照询价公告中报价人(投标人)资格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第一章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七、其他1.询价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报价人应以采购人变更后的询价公告内容为准。2.参加本次询价的报价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八、询价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采购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雷秋雨电话:0477-3132810邮箱:leiqiuyu@chinacoal.com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甲方合同编号:0926GBPJ25****乙方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卖方):****有限公司1、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统称“货物”)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各方遵照执行。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价款具体见附件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且表面及内部均无瑕疵的合法合规原装产品,所有材料和工艺应适合甲方采购目的以及甲方预定的特定用途,在设计、材料或工艺方面不存在缺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现场技术、安全使用等要求。乙方保证采购渠道合法正当。2、合同总价款2.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以上价款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13%。2.2合同总价款为现场交货价(本价格已经包括包装费和货物放到运输工具上的费用、运输和保险费用)。2.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合同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3、包装、运输及保险3.1包装:货物的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并且适合运输的要求。如多个合同货物同时发货,应以合同为单位单独包装,并附上装箱单。乙方应在每个外包装箱外面用不褪色的颜色注明合同号和最终用户。包装材料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3.2运输:汽运、火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安全责任。3.3保险:乙方应负责货物所有权转移前的保险责任。4、签收及验收4.1交货方式: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甲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4.2交货信息:4.2.1交货地点:****。4.2.2最终用户单位:甲方指定的地点4.2.3收货联系人:****4.2.4联系电话:****4.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4.4货物交付后,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应在收货单上签署确认收到货物,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及乙方应当及时进行验收并书面确认验收结果,验收应当在不迟于货物交付后的15个工作日日内(“检验期”)完成。如乙方代表不能按时赴验收地点验收的,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有权自行验收,且验收结果对乙方有效。如果货物不符合双方明确约定的产品数量、规格及标准的,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应在检验期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或甲方用户要求的时间补足或更换,并承担因补足或更换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或者甲方用户单位未在上述检验期内检验货物,那么检验期过后应被视为通过验收。4.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交付货物过程中,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给甲方、甲方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等,由乙方负责赔偿。5、货款支付本合同货款,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比例分阶段支付:支付依据支付节点名称支付期限(多少天内)支付比例支付单据基于合同金额支付到货验收合格后95.00%发票支付基于合同金额支付质保期结束后5.00%质保期满验收单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开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6、质量保证6.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为技术要求规定品牌,质量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标准执行,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单签发后12个月。如乙方货物在质量、规格、性能与国家标准、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如有)规定要求不符,或存在显性或潜在质量瑕疵等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求的情形,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处置:6.1.1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自行承担货款、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6.1.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直至符合要求,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两次更换产品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2因货物质量问题或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权利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及其他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3乙方保证其产品应当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煤化工(煤矿/煤化工/煤矿装备/电力新能源/其他行业)安全生产资格和功能要求,乙方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7、所有权和风险转移7.1货物所有权自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7.2货物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8、甲方违约责任8.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如下第C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A.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B.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