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公司2027年通勤车项目供应商公开招募 神龙公司2027年通勤车项目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敬请关注以下公告内容:1.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任务书2.招募条件2.1 公司资质及团队要求:2.1.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评审时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2.1.1 供应商资质要求包括不限于:1.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同时车辆年检合格。2.投标人提供自有客车(非租赁)数量≥40辆,并可以通过道路车辆技术服务网查询到车辆等级结果,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 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 3 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21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合同内无明确合同总金额的提供结算发票及单据扫描件。2.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1)近3年即2023-2025年(或2024-2026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最近1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2.4 企业资质、经营、信用状况要求:(1)近三年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记录,企业信用良好,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能遵守神龙汽车保密及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并签署相关文件;(2)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2.5 企业关系限制性要求: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包含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总公司与分公司,直接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募。3 招募须知:符合招募标准且有意愿参与的公司请将本公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证明、公司介绍)发送指定邮箱(附件大小不超过20M):联系人: 千里峰 18180682817接收邮箱:qianlifeng@dpca.com.cn招募截止时间:2026-10- 30日 23:59分附件: 2027年通勤车技术任务书(1).docx 2027年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地区通勤车技术任务书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批准:审核:编制:1、项目名称:2027年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地区通勤车。2、项目目的:确保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地区生产、经营顺利进行,解决员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3、项目内容3.1(*)投标人的要求3.1.1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同时车辆年检合格。3.1.2投标人提供自有客车(非租赁)数量≥40辆,并通过道路车辆技术服务网查询到车辆等级结果,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车辆要求3.2.1(*)车辆配置:所有提供服务车辆需为国内一线品牌(宇通、金龙或同等级别以上)。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3.2.2(*)冷暖空调客车(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每台客车不少于45座)。3.2.3(*)提供服务车辆若为新能源车辆,电池容量需为140千瓦及以上,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需提供电池容量为140千瓦及以上的证明资料,每一款车型提供1份。3.2.4投标人应制定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标准,定期对提供的车辆进行检验维护,确保通勤车辆始终处于安全、良好的状态,所有提供服务车辆配置需配备定位信息系统及行车记录系统,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通勤车驾驶人员配置及要求3.3.1驾驶员需是与投标人建立国家规定的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3.3.2驾驶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3.3(*)驾驶员需具备驾驶大型客车的驾驶资格(A1照),为本项目服务总人数≥40人,驾驶员必须要有从业资格证,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高的职业道德。3.3.4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不得有下列情况之一:驾驶证准驾车型与通勤车不符;三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精神病史的;有吸毒、酗酒经历的;其它不宜从事通勤车驾驶工作的。3.3.5投标人驾驶员需强化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员,遵守交通信号及标志。在接送员工时间内,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员工,要保持车辆的清洁。3.4服务质量要求3.4.1投标人需按时、按点、按线接送员工上下班,并确保员工途中安全,员工在乘车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3.4.2投标人在合同签订时,制定本项目的年度工作规划与执行计划(工作计划、时间节点、管控过程等)。3.4.3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接送任务的,由投标人安排符合要求的应急备用车辆和驾驶员将员工送到指定地点,并将情况通知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如果投标人无法安排备用车辆,员工需换乘其它交通工具(含出租车)达到目的地,其交通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支付。3.4.4因道路改造及其它原因需要临时改变或中断原有线路的,投标人应事先通知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原有线路员工的需要和及时恢复线路的正常运行。3.4.5投标人需满足因生产需要,工作日和节假日增设运行台班。3.4.6投标人应保证所投入运营车辆的清洁卫生,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3.4.7车辆运行过程中应保证乘客有舒适的温度和通风。3.4.8车辆严格禁烟,驾驶员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车内抽烟。3.4.9投标人不得将该通勤项目承包、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经营。3.4.10投标人有完整的应急服务措施(应急车辆、应急人员配备、应急制度、应急措施)。3.4.11投标人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保证员工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并视情况拔打紧急求救电话。对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造成后果的,由投标人负责。3.4.12若乘车人员发现司机状态不正常时,投标人需立即更换司机。3.4.13通勤车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定期收集分析服务对象意见分析、改进、完善,提高服务质量)。3.4.14投标人对所有台班实际乘车人数进行监控统计,每月提供实际乘坐人数统计报表。3.4.15投标人根据乘车需求站点分布及车辆乘坐情况,主动提出线路优化建议。3.5安全保障3.5.1投标人需对驾驶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道路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存档备查。3.5.2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需购买国家规定的保险,如发生事故,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3.5.3在通勤过程中,投标人需对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如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交通事故处理规定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此造成的行车时间延误,投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3.6基本台班费标准:公里范围(往返)性质上下班车加班车休息日班车服务区域合计短线:路程≤25KM单日预估台班数2121开发区 预估天数245 245 20 不含税单价 中线:25KM<路程≤50KM单日预估台班数9 汉阳区、开发区、蔡甸区 预估天数245 不含税单价 长线:50KM<路程≤110KM单日预估台班数9 东西湖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开发区(汉南) 预估天数245 不含税单价 路程≥110KM每超出1KM、每台班单价(元、不含税,含过路过桥费),预计全年100公里,2次合计(不含税) 合计(含税) 备注1:一个“台班”系指单台通勤车装载神龙公司通勤乘员在以上任何一条线路上往返一次;备注2:上述线路台班数量是按正常工作日历测算的,神龙公司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通知投标人调整线路、时间或台班数量(如工厂需要临时改变工作时间,可提前2小时口头通知投标人调度车辆以满足生产计划需求);备注3:预计台班数仅用于评审,按实际发生结算付款;备注4:超出110KM的,超出部分按每KM单价报价结算。3.7若单日通勤路线安排为双班,则对应双班单价=单班单价×0.85×2,结算据实结算;4、考核4.1对因投标人原因而造成延误神龙公司开工延误的,每超过10分钟,投标人承担考核金3000元/次,超过20分钟,投标人承担考核金5000元/次,累计超过30分钟以及该情形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到3次的,视为投标人严重违约,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提前终止合同。4.2投标人提前或误点发车,扣除该车当次应付款。4.3投标人驾驶员不按指定站点停靠,扣除该车当次应付款的50%作为考核金。4.4投标人因车辆故障造成车辆未发车或未到达终点站,扣除该车当次应付款并按10元/人的标准给乘当次车辆的员工报销车票。4.5投标人因自身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未发或未到达终点站,扣除该台车当次应付款并按20元/人的标准给乘当次车辆的员工报销车票。4.6投标人自身人为原因界定为:1)驾驶人员因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以外原因或无故迟到,使车辆误点发车;2)驾驶人员因神龙汽车有限公司以外原因中途不驾驶车辆;3)投标人调度失误;4)驾驶人员违章驾驶车辆;5)交通事故,投标人驾驶人员责任超过50%。4.7如因车辆清洁卫生、空调或抽烟异味问题造成乘客投诉的,每车次应付考核金200元。
五、服务评价(附件一)
六、项目实施时间: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附件一考核表考核月度供应商名称1、基础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说明得分小计差较差一般较好好012341安全与规范方面(60)(1)车上安全设施完好(6把安全锤,2瓶灭火器) 2(2)车况良好,无带病行驶 3(3)车辆安全技术检查情况(日检表、月检表) 4(4)周安全例会记录完整 5(5)通勤驾驶员服务态度 6(6)通勤车驾驶员是否在车内吸烟 7(7)通勤车驾驶员是否安全驾驶(越线超车、超速、闯红灯) 8(8)驾驶员按线路停靠站点 9(9)通勤车没按时间到达造成员工迟到 10(10)车内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11(11)紧急调车及时性 12(12)厂区内限速执行情况 13(13)厂区内着装规范 14(14)厂内停靠不规范 15(15)驾驶员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实施情绪状态动态管理 2、事故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说明得分 小计全责主责对责次责无责无事0246810 1结果(40)(1)事故发生无人员受伤 2(2)事故发生有人员轻伤(导致员工累计工休1个工作日) 3(3)事故发生乘客群伤(导致员工累计工休1-104个工作日) 4(4)事故发生有人员重伤及以上(导致员工累计工休≥105个工作日) 得分合计 说明签字栏员工管理及服务分部供应商1. 综合得分≥80分全额支付服务费评分审核确认2. 70分≤平均得分<80分支付90%的服务费 3. 60分≤平均得分<70分支付80%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