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 厦门园博海韵佰翔酒店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关于厦门园博海韵佰翔酒店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函的回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司关于厦门园博海韵佰翔酒店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的《异议函》,我司已于2026年10月19日收悉。经组织清标小组对异议事项逐项开展复核工作,结合招标文件规定及复核结果,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符合要求的异议贵司通过在四库一平台中查询后,提出中冶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简称“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李云鹏)业绩在平台中仅两项业绩,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一是“泾河新城第一中学”业绩,在四库一平台中查询的项目竣工验收时间距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超五年,不符合业绩时限要求。二是“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存在指标不达标的问题。经复核,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仅提交了“泾河新城第一中学”项目业绩材料,未提交“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相关业绩资料。异议所提及的第二项业绩为贵司单方推测。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方案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应附上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该条款直接明确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年限的认定规则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该条款是本次评审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年限认定的直接依据。贵司援引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属于投标人企业资格条件的业绩要求,并非本项目定标方案中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的评审适用标准。经进一步核查“泾河新城第一中学”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文件中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最后日期为2021年9月29日,符合定标方案规定的业绩时限要求。据此,清标小组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结论无误。
二、关于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李云鹏人员信息不完整,不可用于投标的异议。贵司提出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李云鹏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仅可查询到注册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是三类人员,人员信息不完整,不可用于投标。经复核,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设置“项目负责人需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录入三类人员信息”的相关资格评审要求,仅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经核查,中标候选人拟派的该项目负责人满足前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资格要求。综上,贵司所提的异议事项均不成立。特此函复。招标人:厦门园博海韵佰翔酒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