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6 15:01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省份:安徽省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DS-QT-CS-20260032.项目名称: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卫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三年总费用)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三年总费用)5.采购需求:为更好地做好食堂餐饮的供餐服务工作,规范食堂管理,保证就餐营养和卫生质量,现对采购人食堂服务进行采购,详见采购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1+1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投标人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2.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3.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德市柏垫镇中心卫生院地 址:广德市柏垫镇街道联系人:邢先生联系方式:138563452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0563-6976190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 称: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 址:广德市桃州镇新政务区爱民路联系方式:0563-6022708
九、附件:采购需求.pdf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在每月初提供上月费用的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考核结果支付上月费用)。2服务地点采购人处。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1+1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4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采购人相关要求。5相关说明(1)结算说明:5相关说明①采购人最终按早、中、晚餐实际就餐人数×各餐价×整体折扣率进行核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②整体折扣率=供应商成交总价/最高限价×100%(以下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例:如供应商成交总价为117万元,则整体折扣率为:1170000/1200000×100%=97.50%。早餐餐价为:8元/人;中、晚餐餐价为:餐价13元/人。则早餐餐价最终结算单价为:8元/人×97.5%=7.80元/人。中、晚餐餐价最终结算单价为:13元/人×97.50%=12.68元/人。③值班人员晚餐按9人/日定补,即每日晚餐实际就餐人数≤9人的,采购人按9人结算;实际就餐人数>9人的,超出部分据实结算。④专家就餐人次,以实际就餐签字记录进行结算。(2)供应商结合自身运营成本自主报价,无论折扣比例多少,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菜品品类配置最低标准,不得以报价折扣为由减少菜品数量、降低菜品品质、缩减品类、降低食材档次。(3)供应商须在食堂内建立菜谱公示制度,每周提前公示下周菜谱,每日菜品需安排合理。
二、项目介绍为采购人全体职工、市人民医院及市中医院专家提供早、中、晚餐【其中职工早、中餐约62人,晚餐约9人(值班人员),专家(中医科专家预估就餐8餐/月,外科专家预估就餐22餐/月,具体专家人数及来院天数以实际就餐签字为准)】。
三、服务需求1、场地与设施设备(1)采购人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采购人免费提供食堂现有装修、厨房灶台、餐桌、空调、厨具、餐具等基础设施与设备,所有资产统一登记造册后移交供应商管理使用,服务期满后需须完整归还全部资产,出现损坏、丢失需按价赔偿;小型设备添置、日常设施设备维修(年费用在2000元以内)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2)食堂大型基础设施或因设备老化等自身故障,由采购人负责维修(更新),若因供应商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更新)。(3)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4)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5)食堂日常水、电、气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2、经营费用承担供应商需全额承担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餐具损耗费、卫生清洁费、泔水及垃圾清运、防疫消杀、人员薪酬、社保、体检、保险、食材采购等全部经营成本。3、餐食供应标准本项目三餐均采用自助餐模式,供应商须按时完成备餐,确保准时开餐。定价、品类及就餐时间要求如下:(1)早餐:餐价8元/人,品类不少于4种,包含稀饭、豆浆、面类、炒饭等,品类需定期轮换。(2)中、晚餐:餐价13元/人,品类总数不少于5种,其中大荤、半荤菜品各不少于2种、一素菜、一汤;菜品荤素科学搭配,需不定期更新调整。(3)用餐时间:早餐6:30-7:30;中餐11:30-12:30(值班人员可提前半小时用餐);晚餐16:30-17:30。4、餐具卫生(1)打餐时的勺、汤勺、铲、菜勺、夹子等不能直接放置在台面上,应放置于洁净餐盘、置物桶等容器内。(2)使用后的餐具必须经过清水冲洗、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开水消毒等程序处理后放入消毒柜内消毒,确保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3)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及其加工工具标识明确、存储合理,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分别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4)用于盛放瓜果蔬菜等食材的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制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随意堆放或直接放置于地面。5、食堂卫生(1)开餐前食堂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2)食堂内墙面、门窗须保持无灰尘、蜘蛛网,保持干净。(3)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垃圾桶和泔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保证食堂无异味。(4)每周必须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桌面、地面。常态化开展除四害工作,保持食堂干净整洁、无异味。6、人员配置要求(1)供应商须根据食堂运营需要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规范服务,保持良好服务态度,严禁与就餐职工发生争吵、冲突,采购人发现违规行为可提出处理意见。(2)服务人员须统一工装、佩戴工作帽,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饰品,仪容仪表整洁规范,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服务人员在工作区域严禁抽烟、喝酒、吃零食,掏耳朵、挖鼻孔、挠头发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4)服务人员在工作前必须根据五步洗手法进行手部清洗消毒,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工作回来之后,再次制作食品前要洗手,须重新进行手部清洗消毒。(5)服务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7、经营管理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利用采购人资产改变经营范围和从事非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8、食品安全与食材管理(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地方市场监管、卫生部门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供应商所供全部食材须从正规渠道采购,肉制品实行定点采购,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留存供货商资质、检验检疫报告等资料,建立完整采购台账;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严禁采购、使用三无产品、过期、变质、劣质食材。(3)禁止使用冷冻肉、预制熟食制作餐品,所有食材当日新鲜加工,严禁使用隔夜食材、剩菜二次售卖。(4)严格执行食品留样规定,每餐每样食品按标准足量留样、规范登记,留样时长、流程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5)后厨生熟工具、容器分区分类使用,严禁混用,做好食材防潮、防霉、防污染工作。(6)若因管理、食材、加工不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发包人可视情节终止合同。9、消防安全与安保管理供应商全面负责食堂消防安全、防盗安保工作,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与实操培训、应急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杜绝火灾、盗窃、人身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10、用工及安全责任(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所有用工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发生工伤、意外事故,全部由响应人负责处置并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3)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服务礼仪、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培训。(4)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不准随意进入采购人工作场所。(5)供应商对其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责,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采购人不负责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食堂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并追究供应商造成事故给采购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四、服务质量标准1、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