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耗材采购项目01(2025年第六批)第3、5、12、22、23、25、31、39、40、41、43、44、47包招标公告.pdf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耗材采购项目01(2025年第六批)第3、5、12、22、23、25、31、39、40、41、43、44、47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DSM2025-21240)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本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耗材采购项目01(2025年第六批)废标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耗材采购项目01(2025年第六批)第3、5、12、22、23、25、31、39、40、41、43、44、47包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包3:※瓣膜成形环1(非3D生理弹性环);(002)包5:机械血栓抽吸导管1(流变型);(003)包12:※斑块切除导管;(004)包22:※凝胶疤痕修复材料;(005)包23:※消化道插管1(≥7天);(006)包27:※一次性使用精密药液过滤器;(007)包31:※高频切除电极;(008)包39:※眼科手术刀;(009)包40:※心脏补片1(涤纶补片);(010)包41:※心脏补片2(生物补片);(011)包43:※血栓保护装置1(金属编织型);(012)包44:※血栓保护装置2(激光打孔型);(013)包47:※一次性使用呼吸回路2(可加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包3:※瓣膜成形环1(非3D生理弹性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2.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投标人须提供经境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境外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上指定的代理企业、区域总代等出具的委托产品经营销售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经营销售的范围为采购人全部院区,不得分院区委托授权。授权书时效不得少于半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2包5:机械血栓抽吸导管1(流变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2.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投标人须提供经境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境外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上指定的代理企业、区域总代等出具的委托产品经营销售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经营销售的范围为采购人全部院区,不得分院区委托授权。授权书时效不得少于半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3包12:※斑块切除导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2.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投标人须提供经境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境外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上指定的代理企业、区域总代等出具的委托产品经营销售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经营销售的范围为采购人全部院区,不得分院区委托授权。授权书时效不得少于半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4包22:※凝胶疤痕修复材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2.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投标人须提供经境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境外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上指定的代理企业、区域总代等出具的委托产品经营销售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经营销售的范围为采购人全部院区,不得分院区委托授权。授权书时效不得少于半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5包23:※消化道插管1(≥7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2.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投标人须提供经境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境外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上指定的代理企业、区域总代等出具的委托产品经营销售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明确经营销售的范围为采购人全部院区,不得分院区委托授权。授权书时效不得少于半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的本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006包27:※一次性使用精密药液过滤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5、10、11、12、15、22、23、25、31、37、39、40、41、43、44、47、50包):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