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10-26 22:36招标单位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20261026220513925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29 22:36

一、项目概况服务项目简要描述对我公司生产的石灰、水泥灰岩和电石灰岩等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石灰(氧化钙含量、生过烧率、活性度、氧化镁、酸不溶、白度)、水泥灰岩(氧化钙、氧化镁)、电石灰岩(氧化钙、氧化镁);每种产品检测两份样品,并同时提供两份检测报告,共出具6份检测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无为华塑产品检测服务机构询比采购技术要求》。请严格附件中的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报价,请在资格预审阶段提供签字盖章版的《安全承诺书》及《廉洁合同》,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预算总金额20,000.00元服务采购详细要求无

二、报名要求 交货地址 *****报价是否含税 否 物资报价备注 必须填写: 报价单需明确税率 发票要求 专票 报价有效期 不填写 是否上传报价单 是 经营模式 其他,商业服务 报名供应商要求 本项目接受已在淮北矿业集团聚能商城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基本证件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业绩要求 2024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同类产品检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 其他证件 检测服务机构应具备CMA或CNAS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且检测能力覆盖本次全部检测项目。 供应商邮箱 非必填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否

三、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最低价法

四、保证金 保证金收取方式:不收取费用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截止时间:公告发送至淮北矿业集团聚能商城后3天 2、报价方式: (1)登录淮北矿业集团聚能商城(https://www.junengsc.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须响应条件 序号条件名称条件内容1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2付款方式检测服务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寄送至我方审核通过后,检测服务机构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入账后于次月付款。3廉洁合同,廉洁告知书请下载附件中的廉洁合同,安全告知书,需要扫描上传至报名材料中。4工期自我方发出样品之日起1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寄送至我公司。报价须知(1)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并按采购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预审后直接采用网上提交报价 ,并上传相应报价单扫描件;(3)供应商报名资料中提供虚假资料 ,经核实后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1年;(4)供应商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禁止其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5)供应商签订合同不供应货物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6)供应商报价后在结果公示前放弃本次报价的暂停参与我公司项目6个月;(7)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一致的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8)供应商报名IP地址一致的暂停参与我公司所有采购项目5年;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3、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地址: ***** 联系人:卢顺 联系方式: ***** 登录查看更多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2026廉洁合同(盖公章).doc 2026年安全承诺书(盖公章).doc 无为华塑产品第三方检测项目报价单(4).xlsx 无为华塑产品检测服务机构询比采购技术要求1.docx 华塑股份非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合同甲方: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乙方:为保障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诚信廉洁合作精神,共同抵制商业贿赂行为,经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共同承诺(一)严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廉洁从业规定。(二)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三)诚实守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对方利益。(四)经常性对本方人员进行廉洁教育、监督、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甲方及甲方人员严禁违规发生以下行为:(一)泄露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双方利益的内部信息;(二)收受各种礼品、礼金、返点、回扣、转账、好处费、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财物;(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请吃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四)接受乙方及乙方人员支付本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五)违规在乙方兼职、投资、参股或以其他名义从乙方获取兼职工资、红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六)违规借用乙方及乙方人员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七)利用职务便利有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等其他损害乙方合法利益行为;(八)其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

三、乙方的义务乙方及乙方人员严禁违规发生以下行为:(一)利用社会关系违规插手和干预甲方正常经营活动;(二)利用非法手段窃取甲方秘密,损害甲方正当利益;(三)向甲方人员赠送或提供礼品、礼金、返点、回扣、转账、好处费、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财物;(四)提供可能影响甲方人员公正行使职权的请吃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五)报销应由甲方或者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六)接受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投资、参股或以其他名义从乙方获取兼职工资、红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七)向甲方人员出借钱款、住房、车辆等财物;(八)通过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或方式损害甲方正当利益。如有甲方人员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向乙方索取不正当的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纪检监察机构如实举报投诉。

四、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华塑股份纪检监察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案双查”;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乙方及乙方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变相给予甲方人员财物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乙方及乙方人员和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含实行市场禁入后,新注册的企业)列入华塑股份财物给付人信息库,同时将其纳入华塑股份市场准入“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1.给予财物(物品折现)数额不满5千元的,两年内不得进入华塑股份市场;2.给予财物(物品折现)数额在5千元以上(含5千元)不满1万元的,五年内不得进入华塑股份市场;3.给予财物(物品折现)数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终身不得进入华塑股份市场。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同,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三)乙方及乙方人员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且损害甲方正当利益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将其纳入华塑股份市场准入“黑名单”,实行市场禁入。(四)乙方及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还应向甲方返还因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和方式取得的不当利益,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涉及业务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冲抵。(五)双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六)乙方及乙方人员主动向甲方提供甲方人员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线索、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形考量可以适当减免乙方上述违约责任。

五、相关定义本合同中的相关词句作如下定义:(一)甲方人员包括甲方在业务合作中具有实际支配权、审批(审核)、决断权及决策权的人员,以及其特定关系人。(二)乙方人员包括乙方投资人、股东、董事、代理人、谈判代表或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三)特定关系人是指与甲方人员有近亲属、拟制血亲、近姻亲和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

六、其他约定(一)甲乙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的变更、终止或解除,不影响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三)本合同自签署完成日起生效;本合同对合同签署后及签署前乙方未主动披露的损害甲方正当利益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合同作为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双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变更应重新签订廉洁合同。(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留壹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安全承诺书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为确保华塑园区道路运输安全,我司承诺进入华塑园区的我司或我司委托的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人员遵守以下要求,若有违反我司将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和违约责任:

一、应当按照国家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进行运输,如有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车辆进行运输货物,贵司有权拒绝我司车辆及人员进入园区,因此造成的货物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二、车辆到达华塑入口时,按照门岗要求进行登记,配合门岗检查以及门岗提出的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

三、进入华塑园区内的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华塑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路线行驶和停放。所有车辆从业人员服从贵司属地管理,积极配合属地装卸货物,保证不进行寻衅滋事,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我司承担,赔偿贵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园区内严禁烟火的规定,保证不将香烟、打火机、火柴等一切可燃物带入园区。

五、我司保证在进门前配备必要的安全措施,车辆尾气防火罩、静电接地链、干粉灭火器、安全帽等。

六、我司承诺不会出现酒驾、醉驾现象,严格遵守华塑园区手机接打规定。

七、我公司承诺运输车辆不超载、超高、超限、超速。

八、本承诺书有效期为:2026年月日至月日承诺人公司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无为华塑产品检测服务报价单序号样品检测项目数量(次)报价(元,不含税)总报价(元,不含税)税率总报价(元,含税)备注1石灰氧化钙含量2生过烧率活性度氧化镁酸不溶白度2水泥灰岩氧化钙2氧化镁3电石灰岩氧化钙2氧化镁合计总报价(元)备注:以上报价包含产品检测费、样品运输费及检测报告出具与寄运费用等全部费用;本次比价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审对比依据。无为华塑产品检测服务机构询比采购技术要求

一、项目主要内容对采购人生产的石灰、水泥灰岩和电石灰岩等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石灰(氧化钙含量、生过烧率、活性度、氧化镁、酸不溶、白度)、水泥灰岩(氧化钙、氧化镁)、电石灰岩(氧化钙、氧化镁);每种产品检测两份样品,并同时提供两份检测报告,共出具6份检测报告。

二、检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1.检测服务机构应具备CMA或CNAS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且检测能力覆盖本次全部检测项目。2.2024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以上同类产品检测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3.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检测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检测过程及结果客观、真实、可追溯。

三、项目服务要求1.自采购人发出样品之日起15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寄送至采购人。2.检测报告应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加盖检测服务机构检测专用章及相关资质印章,一式两份。3.检测执行标准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现行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4.检测服务机构应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检测报告客观反映样品质量。5.采购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检测服务机构说明或复检,复检相关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付款方式检测服务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寄送至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检测服务机构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入账后于次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