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询比采购公告.pdf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XJKY-XB-2026-1001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一、招标条件本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2134.27元,招标人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投资额:122134.27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0月29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材料验收单或建设单位的相关接收凭证)。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盖单位公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6时59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时间截止前在新疆匡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亚中创智城C座919室持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递交方式:昌吉市亚中创智城C座92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开标地点:昌吉市亚中创智城C座920室
七、其他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招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1.2采购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匡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5采购项目概况:昌吉州阜康市阜东消防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机械分包(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供应商。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具体详见清单。2.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入场至整个项目施工结束。2.3项目地点:阜康市(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5投资额:122134.27元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0月29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材料验收单或建设单位的相关接收凭证)。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盖单位公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报名时间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获取时间截止前在新疆匡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亚中创智城C座919室持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现场报名。5.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获取方式: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获取。购买方式:线下购买(售后不退),售价(元):300元。6.响应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新疆匡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亚中创智城C座920室递交响应文件。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6.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6.2开启方式:线下开标。6.3开启地点:昌吉市亚中创智城C座920室。8.其他8.1投标保证金8.1.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新疆匡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城建支行行号:105885000033开户账号:650501626046000014298.1.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8.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匡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如超出字数要求,填写简称)。9.其他补充事宜具体详见询比文件。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葛尔路23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7690529999电子邮件:345770285@qq.com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匡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亚中创智城C座920室联系人:牛女士电话:15899065819电子邮件:646337830@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