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文件提前公示苏地2026-WG-Z01号地块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提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6日 项目名称 苏地2026-WG-Z01号地块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人名称 苏州勇茂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估算 23000.0万元 监管单位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其他 如对招标文件提前公示的内容有意见建议,请登录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水利),在常用应用-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建议模块进行相关问题的提疑。附件:招标文件提前公示--苏地2026-WG-Z01号地块A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df版本号:2026.4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25年苏州)使用说明第一部分总则

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25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项目。

二、《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申请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媒介名称。

四、《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不得采用有限数量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六、《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

七、资格预审文件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负责解释。

八、《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为2025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九、《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25年苏州)》由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25年版)》基础上修订。

十、本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应用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第二部分使用指南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非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不得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除外)。

二、招标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内容特点,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相应的公告中,明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以及资格评审的方法、标准。

三、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不得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分为必要条件和可选条件。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资格审查可选条件即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可根据招标项目需要设置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五、以下条件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企业的设计、施工资质类别、等级和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无要求的除外);(五)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只能设置1项,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类似业绩是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设置的其他要求按第十条执行);(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只能设置1项,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类似业绩是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或者监理业绩,类似业绩设置的其他要求按第十条执行)。3.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七)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一)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二)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三)近5年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七、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除外)。对于工程总承包报价的评审,应当将设计费、设备费、施工费和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合成一个总投标报价评审。

八、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不采用两阶段评标。如果采用,则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以及工程业绩、资格审查材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

九、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二)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三)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用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四)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提高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资格)等级,对企业注册地提出要求的;2.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的;3.专业工程发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的专业承包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的;4.单一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时,一个招标项目(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类别的总承包资质的。

十、相关概念定义(一)工程分类特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3000万元-8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中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800万元-3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1000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小型工程是指中型规模以下工程。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规模进行适当调整。(二)技术复杂工程1.房屋建筑: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单跨跨度39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单跨跨度75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工程;高度12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达到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工程;按五星及以上标准设计的宾馆;大型仿古建筑(单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音乐厅、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2.市政工程:断面面积25平方米以上或单洞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单跨45米以上的城市桥梁、直径2米以上的大口径顶管工程、15万吨/日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2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垃圾处理场、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综合管廊、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达到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3.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轨道铺设、监控信号安装、智能化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4.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