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 关于为【2026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补建)工程监理服务】公开选取【水利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2026-10-29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选取水利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补建)工程监理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4810072281392610260908 项目规模投资额(¥9,084,000.00元) 所需服务 水利工程监理 服务内容 按选取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提供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以及保质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 服务金额 ¥1,922,000.00元至¥180,000.00元 金额说明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投资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1199号),本项目监理费用最终以结算财审定案价加地力提升工程费用的2.5%进行结算,本次报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截止报价时间 2026-10-28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6-10-29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10-26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需求书项目名称:2026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补建)工程监理服务兴宁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人:2025年10月公开选取监理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分解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粤农农(2026)72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6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补建)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为了做好项目监理工作,我局拟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项目监理服务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度梅州市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补建)2、建设地点:兴宁市3、建设规模:3028亩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广东近两年内没有失信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

三、选取方式:方案择优选取。

四、服务范围按选取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提供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阶段以及保质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市级验收、结算和保修期满止。

六、服务酬金监理服务酬金: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1199号),本项目监理费用不超过19.22万元(最终以结算财审定案价加地力提升工程费用的2.5%进行结算),本次报价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七、支付方式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根据工程进度分期申请拨付监理费,具体如下:(1)第一期:合同签订并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价的30%;(2)第二期:工程完成50%后支付,支付合同价的20%;(3)第三期:工程完成100%后,支付完成30%;(4)第四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八、其他1、质量目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2、监理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履行监理职责,协助甲方做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兴宁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