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681-JZCG-G2026-0043001

二、合同名称:启东市公安局2026年交通智能化项目启东市2026交通智能化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0681-JZCG-G2026-0043

四、项目名称:启东市公安局2026年交通智能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启东市公安局(机关)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516号 联系方式:051383720223供应商(乙方):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联系方式:18912887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信息:信号机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要求联系方式:18912887333主要标的数量:1批主要标的单价:38000000.00元合同金额:3800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天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2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22 16:5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启东市公安局2026年交通智能化项目合同.pdf合同编号:JSN2607987CGNOO启东市公安局2026年年交通智能化项目同书第1页共33页合同编号:07987CGNOO甲方:启东市公安局乙方: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分包编号:JSZC-320681-JZCG-G2026-0043)”的采购结果,依《启东市2026年交通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价格报价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采购及安装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现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概要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承接项目,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器材,负责项目的安装、调试、系统检测合格、通过验收、交付运行、维保期内的维保等一系列的服务,以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为乙方最终完成本项目任务的判定标准。第二条、设备要求及清单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器材与乙方投标文件中所列内容无差异,其性能、参数等指标均保证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执行中不得人为随意变更,具体清单见附件1。第三条、款项及支付方式本项目乙发中标总价计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万元整)(¥38000000.00元),其中设备费28058455.80元,按税率13%开票,集成服务费3691244.20元,按税率6%开票风网络租赁费576000元,按税率13%开票,软件开发部分5435400.00元,按税率6%票,电信服务费158900元,按税率6%开票,短信服务80000元,按税率9%开票。项目审计:本项目终验合格后,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审计,按照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内的单价和审计后的工程量进行最终结算。硬件进场:设备进场并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抽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20%。第2页共33页合同编号:607987CGNOO安装调试:硬件安装调试并经初检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30%,实际支付时在合同价格的30%中扣除相关履约扣款再支付,即实际支付金额=(合同总价×10%)相关履约扣款。平台部署:平台部署完成并经初检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格的50%,实际支付时在合同价格的20%中扣除相关履约扣款再支付,即实际支付金额=(合同总价×20%)-相关履约扣款。(备注: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终验合格:试运行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审计和终验合格后支付至审定价格的90%,实际支付时在审定价格的40%中扣除相关履约扣款再支付,即实际支付金额=(审定总价×40%)一相关履约扣款。质保期5年每年付款2%,实际支付时在合同价格的2%中扣除相关履约扣款再支付,即实际支付金额=(审定总价×2%)一相关履约扣款。质保期内,维保要求以工单形式下发,每张不合格工单扣款2000元。最终付款金额将在服务条款扣款后,从相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后支付。对照招标文书及其投标文书中的深化设计、系统演示内容量化验收,有一小项不符合扣合同总额的0.5%,S四大项三十小项的演示或五大项十九小项的深化设计中任一部分有半数以上不符合,甲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的执行,并且已完成的合格产品有效工程量只按60%计量结算。甲方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账号:32001881436059000588如变更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四条、工期工期从开工通知书发出次日起计算,至项目终验之日止,共210个日历天。此阶段内本项目必须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第3页共33页合同编号:JSNTD2607987CGNOO第五条、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管理与教育,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其场内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第三方其它人员的人身伤亡等。第六条、设备与工序验收1.设备进场报验时提供针对启东市公安局本项目设备的原厂5年质保承诺函(杆件提供原厂20年质保承诺函)。在项目验收前提供针对启东市公安局设备的原厂延保服务承诺函。2.乙方应及时将本项目设备及其器材运抵至甲方指定的现场,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等,向监理单位进行进场报验,经签认合格后才能安装到指定部位,未通过进场报验签认合格的设备及其器材不得使用。3.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管工作,每道工序完成必须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同时与本项目设计单位做好细致的方案理解和协调工作。4.乙方在项目施工安装调试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与规范,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5.各批设备进场报验时乙方应提供各批次设备的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抽样检测报告,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投标文件响应参数、与中标后提供样品东一致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规定的配置、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第七条、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乙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启东市公安局现场培训,确保甲方受培训的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本次项目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维护,为本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提供必须的技术保障。本项目设备/系统后续开发、升级及新增对接需求,由乙方配合完成接口开发与技术支持等工作,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验收标准第4页共33页合同编号:JSNTD2607987CGNOO1.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对该系统进行检测评估,检测合格后(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凭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系统检测合格的报告,按规定向甲方、监理方申请办理手续进入初验、终验程序。2.本系统建成后,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范,并达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验收按现行标准执行,同时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实战测试。3.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验收方案,在中标后会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技术文件内的项目验收条款的依据之一。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书及其投标文书中的深化设计系统演示进行实际施工实施。验收时,评审组对照招标文书及其投标文书中的深化设计、系统演示内容量化验收,有一小项不符合扣合同总额的0.5%,四大项三十小项的演示或五大项十九小项的深化设计中任一部分有半数以上不符合,甲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的执行,并且已完成的合格产品有效工程量只按60%计量结算第九条、维保及售后服务严格按照招标及投标文件中关于维保及售后服务的要求执行。第十条、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租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中标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协商一致,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乙方全都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第5页共33页合同编号:807987CGNOO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自开工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未能进入实际工作的,视作合同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事务及费用自行负责。甲方可视情况终止本工程合同的执行,同时责令乙方退场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处理结果甲方书面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依法处理。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施工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纠正,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准。乙方未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及验收标准,导致未通过终验合格交付的,必须返工、纠正,结算时扣除合同价5%的质量违约金:经返工纠正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的执行,并且已完成的合格产品有效工程量只按60%计量结算。3.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书及其投标文书中的深化设计、系统演示进行实际施工实施。验收时,评审组对照招标文书及其投标文书中的深化设计、系统演示内容量化验收,有一小项不符合扣合同总额的0.5%,四大项二十六小项中有半数以上不符合,甲方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的执行,并且己完成的合格产品有效工程量只按60%计量结算。4.乙方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终验。未按时完成的,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按合同总额×0.1%×超延天数,支付工期超延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10%),在合同款中扣减,法律法规界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若工期超延逾140天,甲方可终企合同已完成的合格产品有效工程量按60%计量结算,同时责令乙方退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工期超延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第十二条、责任免除发生法规界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产权界定本工程自竣工次日起,全部产权归启东市公安局所有。第十四条、变更和解除第6页共33页合同编号:JSNTD2607987CGNOO1.乙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除甲方要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如乙方擅自变更,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情况,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在本项目款中扣除。2.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ceo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由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第十七条、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分送相关部门。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技术标投标文件和商务标投标文件,以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本合同采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入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10月21日期:2026年10月21日第7页共33页合同编号:JSNTD2607987CGNOO附件1: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一信号灯路口改造与新建1.1信号灯路口升级改造1信号控制机(主要标的)XHJ-CW-GA-HT2000莱斯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套37223000.0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