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投标]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涉及110kV线路改迁施工监理 [正在投标]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涉及110kV线路改迁施工监理 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涉及110kV线路改迁 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以下简称“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38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案卷号:浙交许〔2024〕5000222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嘉善县沪杭高速公路联络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涉及110kV线路改迁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对与沪杭高速公路线位冲突的110kV线路进行系统性迁改。本项目涉及嘉善县惠民街道、魏塘街道、姚庄镇,需对3条110kV线路进行迁改,总迁改路径长24.442km,其中新建架空路径长11.423km、新建双回电缆路径长12.452km、新建单回电缆路径长0.567km,同步加装线路分布式精确定位装置及图像视频监测装置。本次实施3条线路,具体包括: (1)110kV 星昱1570兰均支线#01-#46段/舜星1478日善支线#01-#45段迁改: 本工程起自清凉塘北侧待建电缆终端杆(110kV星昱1570线#1-#3段等线路改迁工程实施),线路架空往南跨越清凉塘后左转,线路往东架设至清凉塘支流西侧后右转往南,沿清凉塘支流平行架设至外环东路北侧,架空引下,改电缆穿越外环东路继续往南敷设穿越沪昆铁路及拟建市域铁路,至黄浦路东侧,线路沿黄浦路往南架设至松海路,其中一回接至待建中间接头井,最终形成220kV长曙~110kV昱辉线路一回;另外一回往南穿越松海路,敷设至已建日善支线管沟,对该段电缆换新重新敷设至日善变,形成220kV星轮~110kV日善线路一回。本工程新建路径7.176km,其中双回架空路径长3.463km,双回电缆路径长3.42km,单回电缆路径长0.293km。拆除杆塔2基,拆除单回路架空0.082km、双回路架空0.128km。 (2)110kV 星昱1570线#1-#3段等线路改迁: 本工程在星轮变东侧新建4基电缆终端杆,110kV星丁1569线、舜星1478线、星辉1575线、星昱1570线四回架空线分别从四基杆下电缆向东敷设下穿拟建亭枫高速后向东南敷设,110kV星丁1569线、舜星1478线至新建#5上电缆后,转架空架设至新建#7与原线路相连接。110kV星辉1575线至新建#6上电缆后,转架空架设至新建#7与原线路相连接。110kV星昱1570线至拟建D1#电缆终端杆形成星轮-日善110kV线路。本次改迁新建线路路径长度0.568km,其中新建单回路架空路径长0.05km,单回路电缆土建路径长0.223km(电气单回),双回路电缆土建路径长0.295km(电气双回)。导线利旧调整架设,路径总长0.245km。新建单回路电缆终端杆5基,新建双回路终端塔1基,四回路耐张塔1基 。拆除旧塔2基,拆除四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15km。 (3)110kV 星民1577线#1-#49段等线路改迁: 本工程于220kV星轮变东侧原星民1577线/星新1573线#1塔下新建两个电缆平台,引下星民1577线和星新1573线合并双回电缆。双回电缆线路下穿清凉塘大桥后右转穿越东清线(三级航道),左转沿东清线南侧绿地向东敷设,过规划东环线后右转向南依次过茜泾塘(准七级航道)、月湾泾(准七级航道)、G320国道、枫南路、塘子泾港河、沪昆铁路后,星新1573线电缆穿河接入110kV新光变,再由新光变原东惠1420新光支线间隔引出一回电缆与星民1577线电缆双回继续向南敷设。双回电缆依次穿皇浦路、松海路、枫泾塘(七级航道)后于枫泾塘东侧绿地内与“嘉兴长曙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预留电缆搭接接入长曙变。同时于星民#49杆至台升大道北侧段新建双回电缆土建管道,用于“嘉兴长曙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双回电缆线路接入惠民变。本工程新建双回电缆线路8.417km,利用嘉兴长曙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电缆2.257km。拆除110kV星民1577线架空线6.53km,拆除星新1573线架空线7.393km,拆除日善架空线5.717km,拆除兰钧架空线5.717km;拆除日善、兰钧双回电缆线路0.425km(星民#21~#24段),拆除星新1573线、东惠1420新光支线双回进站电缆0.292km。2.2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进行全面严格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节约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并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交付、备案及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2.3服务期: 施工工期暂定为:7个月。 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1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5.投标人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6.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7月1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