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724-202610032656
二、合同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10150724030031
四、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金领佳苑2号楼1单元101联系方式:15047013349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中心支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贝尔大街南侧、滨河路北侧33-0-1601(海拉尔区山水颐园三期33号楼德众大厦16层)联系方式:17604881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财产保险服务1(台)¥2,306.00¥2,306.00(蒙EH7946)1. 投保险种等法定及单位要求险种,保额满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 服务要求:提供上门承保、保单及时送达;出险后快速查勘、协助理赔,专人对接。 3. 验收要求:核对保单信息、险种、保额与采购需求一致,保单真实有效、票据齐全即为验收合格。2财产保险服务1(台)¥2,295.50¥2,295.50(蒙EH1779)1. 投保险种等法定及单位要求险种,保额满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 服务要求:提供上门承保、保单及时送达;出险后快速查勘、协助理赔,专人对接。 3. 验收要求:核对保单信息、险种、保额与采购需求一致,保单真实有效、票据齐全即为验收合格。合同金额: 4,601.5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零壹元伍角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2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2026年10月22日 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鄂温克族自治旗辉苏木人民政府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中心支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724-202610032656合同金额(元):4601.50人民币大写:肆仟陆佰零壹元伍角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合同标的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投保期起一年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金领佳苑2号楼1单元101。
三、验收标准无
四、付款期限无
五、违约责任无-第1页-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八、其他补充条款无-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阿斯汉甲方联系人:敖仁图雅联系电话:15047013349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金领佳苑2号楼1单元101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中心支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海拉尔河东支行银行行号:15001616636059095519银行账号:15001616636059095519乙方联系人:陈露联系电话:17604881777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