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我的韶山行”中小学红色研学活动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6-031

四、项目名称: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我的韶山行”中小学红色研学活动采购项目

五、采购预算:1980000.00元

六、合同主体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8号联系方式:137621432182.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芒果研习文化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洪山路140号月湖公园潇湘渔火1栋1房1室240号(科研楼2栋3楼)联系方式:15874642399

七、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见附件服务要求:见附件主要标的数量:见附件主要标的单价:见附件合同金额:见附件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附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九、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下载: 研学合作协议2026.zip 合作协议委托人(甲方):永顺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代表人:彭武林注册地址: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1188号受托人(乙方):芒果研习文化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代表人:彭爱辉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洪山路140号月湖公园潇湘渔火1栋1房1室240号(科研楼2栋3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D97WE54L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我的韶山行”湖南省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施方案》(湘教通(2026〕11号)、省道安办《关于做好“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湘西州《2026年“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韶山红色教育基地育人功能,引导全校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确保我校2026年“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开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一、研学主题“走进伟人故里、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

二、研学时间:2026年11月11日-12日

三、研学地点:韶山思政研学营地

四、研学对象:全校高二年级学生及领队、教师、医护人员、司机、安全管理员等随行工作人员,总计1200人。

五、研学内容:立足韶山伟人故里、红色热土、革命摇篮的优势,依托毛泽东广场、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毛泽东同志故居和韶山学校思政研学营地,通过举行献礼仪式、展教结合、思政大课、主题班会等活动,结合形式多样的行前行后延伸教学及拓展作业,挖掘韶山文物、文献、事迹、故事等红色资源对当代青少年发展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

六、研学费用:预估费用总额576000元(大写:伍拾柒万陆仟圆整)(按三方核定实际出行人数进行结算),研学费用单价480元/人,包含学校到韶山的往返交通费、保险费、研学机构承办费(含管理费、税费、研学老师费用、物资采购费用等)、电子相册费、杂费(包含矿泉水、宣传资料、应急药品、卫生费等)以及执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均由财政全额拨款补助,出团前由乙方先行垫付所有款项。

七、支付方式研学活动由乙方先执行并垫付相关开支,项目执行完成后,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后待甲方走完内部财政审批流程的15日内支付价款。本次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结算金额以省财政根据三方(学校、承办机构和研学基地)核定研学人数为准,省专项资金下达到位后,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价格和参加研学的实际人数支付。(投标报价单价480元三方核定研学人数=最终支付金额)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户名:芒果研习文化科技(湖南)有限公司账号:810000450517000001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广支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临时增减服务内容的行为和乙方不合理的安排;3.在支付研学费用时要求乙方出具发票;4.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人员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并请求救助和保护,甲方人员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6.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乙方协助索赔;7.《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甲方的其他各项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如实提供报名师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内容,用于购买旅游意外险。告知乙方所知晓的与研学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及联系方式,便于及时联系;2.在研学前确定好研学活动的师生人数并正式通知乙方;3.教育研学参加人员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研学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公共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4.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根据甲方知晓并提供的研学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该人员报名参团;2.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并为参加人员按要求购买相关意外伤害保险;3.研学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甲方配合;4.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5.要求甲方健康、文明出行,劝阻甲方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二)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研学方案》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圆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研学行程安排;2.配备足量的、具有相关资质且能力及责任心强的带队工作人员组织相关研学活动,同时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严禁出现违规、安全事故及安全员等人员管理不到位、不履职情况;3.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休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研学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研学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甲方不适合参加研学活动的情形,乙方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4.妥善保管甲方交其代管的行李等物品并承担相关责任;5.甲方参研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可能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甲方参研人员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失,并积极协调处理研学行程中的可能产生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对甲方及甲方参研人员负有全程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教育与管理职责而发生任何情况,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6.为甲方参研人员按要求购买相应意外伤害保险,在出现理赔事件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害的扩大,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索赔事宜;7.依法对甲方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对外泄漏,否则赔偿由此给甲方及被泄密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8.依法承担因违约或过错行为给甲方及甲方参研人员带来的一切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9.注重研学效果,作好行前、行中、行后各项服务。如行前:要向学生介绍研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组织学生学唱经典红色歌曲,背诵誓词,开展安全教育,强调活动纪律等,协助配备各学校作好出行前各项准备工作。活动执行前,要压实全陪安全员管理责任,督促学生全程系好安全带,配合带班老师要加强学生纪律管理,配合各教学点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组织好专题班会,指导学生收集整理研学素材等。活动执行后,提交相关素材给采购人,完成电子相册的制作,及时做好宣传工作;10、因乙方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工作人员履职不当、服务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参研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等相关费用,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合同变更原则上不行变更合同,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的,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报主管部同意后方可变更。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研学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研学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经向甲方作出说明,甲方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2)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造成甲方滞留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乙方承担。2.行程开始前、行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事件,或者对方已尽合理义务仍不能避免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果取消行程甲不给乙方任何费用;如果行程延期所产生有费用增加或减少都按投标报价单价进行计算。

十

一、合同解除非因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提出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前提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1、2款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十

二、违约责任非因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提出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参照下述标准由提出方承担违约责任:(一)甲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研学费用总额的20%;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研学费用总额的40%;3.行程开始当日,按研学费用总额的80%;(二)乙方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1.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研学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2.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研学费用总额40%的违约金;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研学费用总额80%的违约金;(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研学行程(本合同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研学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产费用由乙方负责。(四)甲方及甲方参研人员违约行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甲方及甲方参研人员在超出本合同约定的研学内容之外进行个人活动,或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十

三、争议处理办法若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争端,原则上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友好协商解决,则可以提交永顺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十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方:乙方:新的林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2026.10.2010.20、日期:日期: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