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中心医院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软件接口项目调研公告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实施方案》(粤财综〔2026〕17号)的通知,我院为江门市跨省报销试点单位(开平),需率先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工作。现就“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软件接口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开平市中心医院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软件接口项目 (二)项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财政部总体工作部署,在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和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拓展建设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功能模块,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数字账户功能,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共享应用通道,向人民群众提供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跨省报销应用服务,实现财政电子票据无纸化、电子化、跨省域报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我院作为江门市(开平)跨省报销试点开票单位,须按期完成我院端接口改造并接入省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平台。 (三)建设周期 12月中旬前完成与省平台联调,12月底前上线试运行; (四)实施主体 开平市中心医院
二、核心建设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的通知》(财综〔2026〕3号)及《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财政电子票据须统一全国式样、编码规则和数据标准,实时接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全面纳入跨省报销范围。跨省报销的数字账户体系、省级服务平台升级等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建设,我院作为开票单位,本次采购仅涉及我院的软件接口改造与联调,主要包括: 1. 接口对接开发:完成我院财政电子票据开票系统与省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平台的接口联通,实现与省平台、财政部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的票据数据上传、状态同步及业务指令交互。 2. 开票系统适应性改造:支持接收并处理来自省平台的票据核验、报销锁定/解锁请求,在系统中实现被锁定票据的冲红、换开拦截控制,以及退费、作废等状态的回传,避免重复报销。 3. 数据质量治理:按全国统一数据标准,对历史及在途票据的票面要素、编码规则进行校验、清洗与纠正,保障跨省核验比对通过率。 4. 联调测试与上线支持:配合省财政厅、上级部门完成对接联调、试运行和问题整改,确保2026年底前具备跨省报销业务办理能力。 5. 配套服务:为就诊人员提供数字账户使用指引等必要协助。
三、商务需求 1、乙方须保障我院对系统数据的自主权:数据库不得对院方设置加密、混淆或采用私有不可读格式,须提供完整数据字典、表结构及自主查询、导出、备份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加密狗、License 授权、并发数或账号数量限制我院正常使用系统。 2、交付物与知识产权要求:(1)本项目新开发的接口程序及改造代码,验收时须交付全部源代码、数据库脚本、设计文档、接口文档,做到可编译、可部署、无加密、无后门,相关知识产权及永久免费使用、修改、二次开发权利归我院所有,交付物齐备并通过验证为验收必要条件;(2)乙方既有产品模块免于交付源代码,但须提供可部署的完整运行环境及接口文档、数据字典,并同意采用源码第三方托管或在我院因乙方停止维护、违约而无法获得服务时取得维护所需源码的安排;(3)系统采用开放架构,提供标准化 API。我院与省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医保、商保等任何单位的接口对接、调整、调试及后续维护,乙方不得收取接口开发费、授权费、调用费或年费。 3、本项目含与第三方接口对接、改造、嵌入的费用。 4、配合我院满足三级甲等医院评审(复审)要求。 5、我院如更换 HIS 系统,乙方须负责完成与新 HIS 系统的接口对接与联调,直至系统正常运行,我院不因此额外支付费用。 6、配合我院分阶段完成全栈适配国产化、数据迁移和应用兼容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同类医疗信息化项目的成功实施案例(电子票据系统)。
五、调研内容 1. 项目报价:按第二部分核心建设内容逐项列明报价,报价须为含税总价,包含开发、实施、差旅、培训及质保期内运维等全部费用;同时注明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0个日历日)。 2. 项目建设方案:针对上述建设内容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现状分析、技术路线图、安全架构设计、进度安排(分阶段实施计划)等; 3. 产品性能参数:各模块功能清单、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国产化替代参数等; 4. 售后服务质量:质保期限、服务响应机制、运维服务与运维人员质量保障方案等; 5. 成功案例:近三年同类项目实施案例.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顺序准备并提交材料(每页加盖公章): 1、建设内容分项报价单(格式自拟,须与核心建设内容逐项对应),报价文件请单独制作为独立PDF文件提交; 2、公司简介及相关资质(须提供与本系统对应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即可);财务制度健全佐证(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产品详细介绍、功能说明及官网佐证材料(截图及链接); 8、详细技术方案与实施计划(含技术架构、功能清单、分阶段项目进度安排等); 9、售后服务方案(含质保期限、运维服务与运维人员质量保障方案,并提供包含珠三角地区的驻点服务体系(服务团队配置、服务时效性)、需求响应机制(分级响应体系、响应渠道建设、系统版本管理)等方面证明材料); 10、近三年内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11、供应商对本公告第三部分【商务需求】全部条款的承诺函(逐条确认); 12、供应商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提供虚假材料的,我院不予受理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电子版提交:请于2026年10月29日17:30前将完整响应文件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8022939329[at]189[dot]cn,邮件主题格式:“开平市中心医院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软件接口项目市场调研+公司名称”。 联系人:邱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0-2371902、0750-2371326 (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现场踏勘 我院不组织统一踏勘。供应商如需了解现场情况,请提前与信息股联系预约,费用自理。
九、其他说明 本次征集仅为方案与价格咨询,不构成最终采购承诺; 我院将对收到的方案进行评估,并可能在此基础上依法依规组织后续采购活动; 我院对收到的方案与报价仅作本次采购需求编制参考,不向供应商作结果反馈,亦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及其内容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不作他用; 所有提交材料恕不退还; 未尽事宜,由医院信息股负责解释。 开平市中心医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