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GS-KCHT-2026-154411
二、合同名称:永昌县自然资源局茶几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S-KCHT-2026-154428
四、项目名称:永昌县自然资源局茶几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永昌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永昌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7522964供应商(乙方):永昌县城关镇全胜家具店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南街东联系方式:18693551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茶几采购2(张)¥700.00¥1,400.00实木结构,1200mm*600mm合同金额: 1,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履约地点: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永昌县自然资源局茶几直接选定采购合同1400.pdf永昌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10月22日 甘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50605620001000021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兰州中正家具有限公司合同名称:永昌县自然资源局茶几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6-154411甲方:永昌县自然资源局乙方:永昌县城关镇全胜家具店合同金额(元):1400.00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标的序号类型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茶儿,海邦/HAIBANGHB-140,油漆饰面茶几40产品材料:木制产地:肃宽度(mm):600长度(mm):1200高度(mm):450产品风格:中式产品功能:无是否组装:是重量(kg):30承重量(kg):60包装清单:1售后服务:店铺三包规格(长×宽×高)mm:1200*600*450材质、配件及技术要求1.饰面:采用厚度≥0.6mm胡桃木或其他同等材质实木贴面,无节疤腐朽、裂纹、虫眼、夹皮、变色等缺陷,用于同一件产品的木皮颜色、纹理一致,木纹清晰。2.基材采用中密度板,甲醛释放量达到GB-第1页--第1页-1产品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EO级,其他符合国家中密度纤维板(GB/T11718-2021)标准;密度≥0.70g/cm3;厚度根据尺寸要配置合理。3.汕漆:采用环油漆饰面茶保水性漆,底着色,清几40晰体现实木质感,表面2700.001400.00附划痕、耐高温、耐酸城,双面均衡油饰,表面平整,无明显颗粒、渣点,颜色均匀,硬度高,耐磨性强,能长久保持漆面效果,油漆面光洁平整,木纹纹理清晰;有害物质限量:VOC含量(涂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均符合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GB/T23997-2009《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涂料》标准。4.五金配件:采用优质五金件铰链,结实耐用。5.胶水:环保白乳胶,甲醛含量符合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6.款式颜色按照使用单位要求提供。产品材质:人造板产品尺寸(mm):1200*600*450产品形状:长方形产品工艺:油漆颜色分类:胡桃色工艺:环保水性漆环保等级:E1≤1.5mg/L五金件:采用优质五金件饺链,结实耐用。合计(大写):壹仟肆佰元整(小写):¥1400.00元备注:
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口历天内。2.交货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永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东804室。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第2页-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四、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六、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木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刘国宝甲方单位名称:永昌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935-7522964单位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永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东804室2026年10月20日乙方(公章):乙方负责人:张全胜开户银行:甘肃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80030122000038292联系电话:18693551666单位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南街东2026年10月20日-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