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发电、蒙西电石生活垃圾清运项目-2026.10.21-公告

一、采购品信息序号 采购品名称 规格 单位1 蒙西电石垃圾清运:方案A垃圾池模式(甲方铲车装车,供应商清运) 元/车 2 蒙西电石垃圾清运:方案B垃圾池模式(甲方铲车装车,供应商清运) 元/月 3 蒙西电石垃圾清运:方案C吊臂箱模式(乙方提供大型吊臂箱及清运) 元/箱 4 蒙西发电垃圾清运:方案A垃圾池模式(甲方铲车装车,供应商清运) 元/车 5 蒙西发电垃圾清运:方案B垃圾池模式(甲方铲车装车,供应商清运) 元/月 6 蒙西发电垃圾清运:方案C吊臂箱模式(乙方提供大型吊臂箱及清运) 元/箱

二、项目说明

一、报价须知 1.本项目分蒙西电石、蒙西发电两个服务地点,供应商需同时报价。 2.每个服务地点内需对方案A(垃圾池模式)和方案B(吊臂箱模式)分别报价。方案A分两种结算方式,供应商须分别报价。甲方根据实际管理需要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结算方式,不因选择结果调整单价。甲方优先按“元/车”方式结算,比价时以“元/车”报价为准;“元/月”报价仅作为备选,甲方有权在合同签订时选择其中一种。 3.报价为全包价,含人工费、车辆费、燃油费、保险费、拉运至园区指定处理点的运输费及末端处置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方案B另含吊臂箱提供、维护、更换费用。 4.合同期内不因油价、处置费、频次变化等任何理由调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清运频次、油价、处置费等波动风险,中选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价。 5.报价前须完成现场踏勘,未踏勘导致的报价偏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服务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如因甲方原因延迟开始,合同起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相应顺延或保持总服务期不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垃圾池模式下,蒙西发电与蒙西电石每2天可合并装运1车,无需分别拉运。因两地点为独立结算主体,须分别报价。合并装运时按1车结算,费用由两地点各分摊50%。 8.选择“元/月”结算时,清运频次仍须满足“原则上1次/2天、垃圾达到2/3须及时清运”的要求,甲方有权对清运频次进行考核。 9.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生活垃圾清运相关资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10.清运范围:日常办公、生活垃圾、杂草、修剪树枝、枯树、落叶等。

三、报价电子签章使用规则供应商报价不强制使用电子签章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卢瑞鹏联系电话:18*********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