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关于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JC2026YYDYb028
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候选供应商: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成交信息序号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1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寄库服务费(不含税):283019(元),寄库服务费(含税):300000(元);现金整点服务费(不含税)(元):51.87,现金整点服务费(含税)(元):55,其中,现金整点服务费:完整券:15.00元/捆、残损券:20.00元/捆、硬币:20/卷
六、咨询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9号项目联系人:马晓东项目联系方法:18262324366附件信息:采购文件.docx64.0K 附件: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说明书致: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相关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就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NJJC2026YYDYb028
二、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经由法人授权的授权书);(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序号内 容说明1项目名称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2项目背景东台支行2026年度现金寄库及整点服务合同将于10月24日到期,根据业务连续性相关要求,为有序做好现金管理工作,确保支行运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分行拟对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寄库及整点服务进行采购。3执行依据根据《浙商银行集中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试行)》及《浙商银行集中采购标准及目录(2026年版)》要求,项目金额达到集采标准。4项目目标支行与符合条件的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现金寄库及整点服务合同,由其提供现金尾箱寄库和现金整点服务。5项目内容现金寄库及整点服务6项目范围东台支行7重要性分析影响网点正常对外营业8与前期项目的关系前期服务合同将于2026年10月24日到期,重新招投标。2、采购项目标项划分标项名称: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预(匡)算:采购类型:中标(成交)一家供应商□入围多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及规则:是否涉密:否(相关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附后)3、项目基本内容项目内容数量根据浙商银行东台支行网点营业需要,由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为浙商银行东台支行提供现金尾箱寄库和现金整点服务。尾箱寄库是指我行委托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库箱寄存服务。14、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内容及标准同“
三、项目基本内容”(二)资信商务要求1.对代理寄库方的基本要求(1)代理寄库方应使用有资质保安公司提供的守库等安保服务,应使用符合国家金库标准的库房、现金交接、清分场所及附属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红外监控、110联动报警、震动报警、消防等安全系统,对进出安全监控区的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建立安全的工作环境,保证现金的安全。(2)代理寄库方应建立内部风险监管机制,并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业务人员的操作是否合规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3)代理寄库方应教育、督促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我方的商业秘密(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及执法部门,依法提出的要求除外),保证我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4)代理寄库方应对现金保管、交接、开箱、清分、装箱等处理各流程实施各个过程进行无死角全程视频监控,保持监控录像的最短时间不低于90天。(5)代理寄库方对我方上缴现金、款箱、尾箱在乙方管理期间各环节安全负责,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被盗、被抢造成的损失由代理寄库方承担赔偿责任。2.对代理寄库方服务的责任界定(1)代理寄库方管库人员应与押运人员共同做好代理款箱的交接手续,款箱交接由双方在交接登记簿上签字确认。对于我方的送款箱业务,交接完成后的款箱安全责任由代理寄库方承担。对于我方的接款箱业务,在交接完成前的尾箱安全责任由代理寄库方承。(2)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我方款箱在代理寄库方保管场所内遭受损失,代理寄库方将承担由此给我方造成的直接损失。3.合同订立要求是否框架协议:是否合同定价模式:固定总价□成本补偿(应明确并细化核算方式)固定单价□绩效激励(应明确并细化核算方式)合同期限:1年
五、报价一览表浙商银行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2027年度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采购报价一览表项目类别内容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金额(元)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现金尾箱寄库及整点服务现金尾箱寄库现金整点合计(元)//其他事项说明:注:1.表格中税率仅指增值税税率,不含其它税种;2.请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章)。
六、响应文件格式1.项目需求响应函和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2.项目报价一览表,包括报价明细清单(须额外单独提供一份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清单);3.报价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后附授权委托书模板);4.其他必须提供的材料。
七、谈判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9:00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9号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楼集采开(评)标室8、如有疑问,请通过0515-81883966联系。采购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盐城东台支行2026年10月12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项目的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注:1、须在两张复印件交接处加盖公章。2、参加现场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20XX年XX月XX日附件2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原厂商(选填)供应商领取人职 务联系电话传 真邮 箱备 注我单位同意按采购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磋商、谈判)并提交资料。供应商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件3:合同模板浙商银行现金寄库及整点协议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MAG04W443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陆禺旭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东台市惠阳路110号美棠水岸小区10幢综合楼邮政编码:224200通讯电话:0515-81883966乙方: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2565453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张华进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东台市城东新区东城大道10号邮政编码:224200通讯电话:0515-85275968银行账号:3209192901201000001632开户银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现金寄库及整点相关服务事宜,特签订如下服务协议。
一、服务范围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提款、缴款、款(箱)包寄存等业务。合同履行主体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第二条乙方建有符合公安部、国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要求的库房,为甲方提供款(箱)包寄存以及提(缴)款等业务。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用于办理提(缴)款业务。第四条甲方必须指定符合要求的押运公司配置车辆进行款箱的押运,车辆的牌照、押运人员证照等相关资料必须事前向乙方安全保卫部报备,款(箱)包的交接地点必须在乙方规定的监控区域内进行。甲方若要加入押运系统,须向乙方提出申请。押运工作有新的要求时,甲方必须做好配合。因押运公司过错导致款箱损失的,由甲方自行向押运公司追责。第五条甲方委托服务的寄库款(箱)包应有明显标记,须由甲方网点双人加封后上缴,乙方做好库款(箱)包的保管工作,隔日做好款包的配发,保证款包收、发数量一致。第六条为确保款(箱)包接送安全,押运公司报备的提解员必须每日佩戴“提解员证”上岗。押运公司与乙方交接款(箱)包,双方至少确保2名以上员工在岗负责交接。交接前,乙方人员必须认真核对预留提解人员照片和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第七条在办理款(箱)包交接时,双方必须在监控录像下当面清点箱包数量,无误后在交接登记簿上进行相互签字,以明确责任。押运公司押解人员签收款(箱)后,以及押解人员向乙方移交款(箱)包前,款箱发生被抢、被盗、丢失、火灾等造成的实际损失与乙方无涉。第八条乙方在交接包时间上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甲方,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第九条甲方需合理匡算寄存的箱包数量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乙方,乙方做好备案,如发生变化甲方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后方可执行。第十条甲方寄存的款箱包严禁存放违禁物品。发现违规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履行;造成损失的,甲方按实际损失全额赔偿。第11条相关业务操作规定。(1)缴款业务,甲方应于每日日终前在监控下将应缴现金款项连同现金解款凭证单独装包、加封并注明缴现金额,登记箱包登记簿,款箱交押解人员。缴款过程中,乙方发现甲方账实不符、款项出现差错、或解缴现金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将不入账,相关款项于次日直接退回。甲方向乙方缴存的现金原则上为1元以上面额票币,且必须成捆缴纳,钱捆上缴需符合人民银行章印清晰等缴款规定,遇有现金管理特别规定时,乙方须提前告知甲方。甲方须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做好金融机具的配备和升级工作,乙方做好该项工作提醒。甲方需将机具升级维保信息上报给乙方,乙方做好备案,以保证甲方上缴票币符合人民银行的要求。(二)提款业务1.甲方应在每个工作日15:50前,明确专人向乙方营业部报送次日现金提款计划,提款计划不得大于当日账面余额。甲方有需要零币票面时,乙方可视库存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配送。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应急提款和超计划提现时,在可能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解决。2.交接款包时,甲方应在监控下双人对款包进行拆封、核对无误后,双方交接人员在现金押运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办理交接手续。对发现现金或款包不相符情况经办人员需立即联系甲方或乙方库管人员,同时提供相关监控调阅视频资料。3.春节期间,乙方将根据库存限额情况对甲方进行配款。对大额现金提款需进行二次配送的,乙方及时做好提前告知,甲方应积极配合。(三)缴款业务。1.乙方对甲方上缴的现金(包括完整券和残损券),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