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电化学储能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以郑东经发审批【2026】59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4-410154-04-01-428696。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郑州市东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26-GC-0329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区域,龙源东十街北、龙湖中环东路西交叉口。 2.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4298.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规划建设储能规模为100MW/20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额定充放电时长2小时。储能系统拟分为20个5MW/10MWh储能单元,每个单元配置2台5MW/10MWh液冷电池集装箱和1台5MW升压变流一体机。 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压器容量为1×120MVA,电压等级110/35kV。110kV侧出线1回,接入220kV少室变110kV侧备用间隔;35kV侧出线共4回。 新建110kV送出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力电缆沿城市道路或综合管廊敷设。 同步建设虚拟电厂智慧运营调度平台,整合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储能系统、充电桩、可调节负荷等分散资源。 上述单元配置为可研阶段成果,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储能基本单元配置本项目。 2.5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完成整个储能项目的勘察、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竣工图编制、设计交底及配合各类验收等服务。 (2)设备及材料采购:负责虚拟电厂、110kV升压站、储能系统整体、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对侧间隔改造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甲供除外)、试验、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工作。 (3)土建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模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工作。 (4)其他: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质监验收、并网验收、保护定值计算(含计算书)、涉网试验、调度自动化、消防验收等审批手续办理及停送电手续办理;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水保验收、安全验收、防雷接地等手续办理;档案验收及移交、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技术方案评审)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 (5)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设备选型等必须满足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国网公司、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验收要求。 2.6项目估算价:约19765.2559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勘察:勘察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的规定。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执业资格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应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但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规模不低于50MW/1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各不少于1项。 注:①联合体共同承揽的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及施工工作的,该业绩可同时视作设计、施工两项业绩; 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所提供合同须能够清晰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储能规模、承揽工作内容,关键信息没有体现且无佐证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 3.6.1(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出具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2)第3.1、3.4、3.6、3.7条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第3.2、3.3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所明确的联合体成员工作由相应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第3.5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七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5.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进行签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5.6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