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0877-26GZTP5ZC0637
二、合同名称: 增城区土壤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0877-26GZTP5ZC0637
四、项目名称: 增城区土壤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联系方式:020-82629810供应商(乙方):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联 浦街2号1001号联系方式:020-82006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增城区土壤鉴定技术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14500.00元合同金额: 1.4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市增城区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6-03964合同编号:穗规划资源增合同202601015项目名称:增城区土壤鉴定技术服务项目.签约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日
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增城区土壤鉴定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77-26GZTP5ZC0637)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服务事项第三条具体委托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三、服务期限第四条服务期限:共1年,自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
四、双方权利义务第五条双方确定:(一)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有关基础资料、地块图件或数据.(2)在乙方取样时,甲方应委派相应人员进行取样见证:指定专门人员或部门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跟踪项目进度,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困难,及时对完成的野外单工程实物工作。(3)对工作进度有权问询,对工作质量及地质资料有权审查和质询。(4)负责双方工作进度确认,组织成果验收工作。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工作并将成果提交给甲方。1(2)对甲方提出的对项目工作程序和流程、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项目进度安排等进行的必要的不超出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范围的调整和完善意见应积极响应。(3)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配合和联系工作。(4)乙方进行的收集、统计、整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应能保证本项目基础数据、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全面性。(5)乙方的成果文件及其成果数据、资料,应保证科学合理、准确可靠,并切实可行。(6)负责双方工作进度确认,并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确认的文档或成果及时进行书面形式的确认。(7)项目进行过程中,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项目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取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更换。(二)知识产权条款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所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归甲方,乙方享有该成果的署名权。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其他任何权利,甲方因此被追责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其他作品、素材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乙方为生产、科研项目、内部交流等需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复制、使用相关的文件,但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五、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第六条合同金额:2本合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已包含文本编制费、实验分析费和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按“土壤鉴定技术服务”完成宗数据实结算,单宗服务金额为14500.00元,当累计服务金额达到合同最高限价,或服务期满1年时(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项下服务自动终止,乙方不再承担后续服务。第七条付款方式:(一)项目资金支付:(1)支付方式:本项目采取“预付款+据实结算”方式。单个项目完成后双方据实核对工作量及相应服务费,并共同签署《工作量确认单》。(2)第一期(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请款函、银行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中选通知书等有效支付凭证,甲方于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柒万玖仟壹佰壹拾肆元柒角(¥79,114.7)。2(3)第二期:2027年6月底前,双方根据经甲方验收通过的实际完成服务内容据实核算阶段性服务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请款函、银行账户确认书、等额发专票、成果报告、验收意见、工作量确认单等有效支付凭证后,甲方于财政拨款到.0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合同款(支付金额为据实核算的阶段性服务金额扣除已支付预付款后的余额:若据实核算的阶段性服务金额低于或等于已支付的预付款金额,则甲方无需支付第二期款项)。(4)第三期:合同全部服务履行完毕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双方根据经甲方验收通过的实际完成服务内容据实核算本合同最终服务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请款函、银行账户确认书、等额发票、成果报告、验收意见、工作量确认单等有效支付凭证后,甲方于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尾款金额为最终据实核算的总服务金额扣除已支付项目款后的余额)。(5)费用退还:若最终核算的总服务金额低于已支付的预付款金额,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退还给甲方。(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申请编制费用:1.合同;2.乙方开具的账户确认书、正式发票、请款函;33.中标通知书;1-4.已通过审核验收的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第八条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程序:依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自主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出具并提交土壤鉴定调查报告后,甲方在收到土壤鉴定调查报告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查并出具验收确认意见,验收地点为广州市增城区。--5.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已完成。验收材料应包括:项目工作成果及完成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违约责任第九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十条乙方未能按甲方时间要求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乙方未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或者提交项目成果质量不合格的,除按本合同第
九、十条承担责任之外,所造成的其他后果也均由乙方承担。如造成本项目剩余资金被财政部门收回的,乙方同意免除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的义务,同时乙方仍应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本项目直至通过甲方验收。否则,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可扣除已通过验收审核的部分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十二条甲方逾期支付款项,则每日按逾期未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项的5%。4第十四条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七、保密协议第十六条乙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和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与该项目成果完成有关的特定人。3.保密期限:项目实施过程中至永久。4.泄密责任: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成果,仅工作团队及其他必要人员传阅、使用,并加强对项目成果和有关文件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传播;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按法律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八、不可抗力第十七条由于政策变动、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导致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致使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修订或者解除本合同,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双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提交审查通过的成果情况与乙方结算支付相应费用,乙方将已完成的成果报告交给甲方。若因乙方故意拖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十九条若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仍未完成具体项目服务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且未及时纠正的5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其中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九、争议及解决办法第二十条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二十一条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其他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商议并写入补充条款。所有修改或补充条款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其它条款同等的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乙方(盖章):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3签约代表:子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浦街2号1001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电话:020-82629810.电话:020-82006512联系人:阳银富联系人:冯志军签约日期:226年10月19日签约日期:2026年10月19日6-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118-2026-03964合同编号:穗规划资源增合同202601015项目名称:增城区土壤鉴定技术服务项目.签约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日
一、总则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乙方(中标供应商):同创伟业(广东)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