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汉中市-2026-00588
二、合同名称: 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国家致病菌识别网2026年实验室能力测试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ZCBN-汉中市-2026-00808
四、项目名称: 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国家致病菌识别网2026年实验室能力测试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汉中市天汉大道953号联系方式:0916-2217773供应商(乙方):陕西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四路八号草堂基地科创园14号楼4层402联系方式:1862956115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百日咳鲍特菌分离培养检测试剂和实验室质量评估检测试剂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主要标的单价:159000.0000元合同金额: 15.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汉中市疾控中心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国家致病菌识别网2026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试剂采购合同.pdf国家致病菌识别网2026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试剂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HZZY-2026-908合同编号:LQ20261009001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国家致病菌识别网2026年实验室能力测试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商(乙方):陕西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5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保障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国家致病菌识别网2026年实验室能力测试采购项且等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等,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依据本合同以乙方在: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国家致病菌识别网2026年实验室能力测试采购项且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ZZY-2026-908)活动中,所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相关服务承诺和配送2026年实验室用试剂耗材为主要条款依据,进一步明确供货、服务等内容及方式。第二条货物清单1、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时限提供相应货物后,甲方按购销合同采购2026年实验室用试剂耗材。甲方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订单为结算依据,是本合同等重要组成部分,试剂耗材清单详见附件。2、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货物清单》中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单价、数量及总价等信息供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货物规格、品牌或生产厂家。3、乙方供货时,若发现货物与清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三条配送要求1、乙方所供2026年实验室用试剂耗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医用试剂耗材包装、质量及价格等须与要求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书,将2026年实验室用试剂耗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检验试剂的运输必须符合《检验试剂冷链运输管理规程》,冷链运输记录保存完整,可供甲方随时抽检。有关键耗材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有质量安全问题等风险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当全额赔偿。医用试剂耗材包装需按《医疗器械包装标准》执行,确保货物运输、储存安全。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2026年实验室用试剂耗材时免受第三方提出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3、交货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四条供货期限常规货物应在接到订货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紧急医用试剂耗材应在24小时内送达,以甲方下订单时说明紧急为准,具体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若乙方无法按时供货,应在接到订单后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及预计到货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供货,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协商调整供货期限,但乙方仍需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影响。交货时间:12个月。第五条供货价格及货款结算1、供货价格:以《响应文件》中所报价格为准,合同总金额159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此供货价格包括本合同全部产品包装费、运输费、质量问题退换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涨价,否则视为违约。2、货款结算: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第六条医用试剂耗材验收及异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医用试剂耗材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用试剂耗材在72小时内进行更换,协助甲方使用、保管、保养,避免由此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第七条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履约延误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甲方有权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合同。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乙方除支付误期赔偿金以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货款应全额返还。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限提供相应货物或未按甲方规定时限交货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4、乙方在合同服务期间若因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差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署的协议并更换供应商。5、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存在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违反合同约定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3)被行政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6、本次预算为概预算,根据国家疾控的要求,试剂的参数有所变动,供货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变更,进行调整,可进行等价替换服务。7、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按应付总价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合同组成1、中标通知书2、合同文件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贰份,招标代理公司壹份。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4、生效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5日。5.签约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甲方名称(盖章):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乙方名称(盖章):陕西凌泉生物科技有中心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953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号四路八号草堂基地科创园14号楼4层402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916-2217773电话:18629611开户银行:汉中建行民主街分理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账号:61001653500050000010账号:129914746610701附件: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及品牌产地型号或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人民币元)总价(人民币元)1肺炎支原体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2A族链球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3百日咳鲍特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4肺炎克雷伯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5脑膜炎奈瑟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6军团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7隐球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8沙门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9志贺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10弯曲菌质控品广州纪源中国共6管/盒2盒6936.0013872.0011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2A族链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3百日咳鲍特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4肺炎克雷伯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5脑膜炎奈瑟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6军团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7隐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8沙门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19志贺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20弯曲菌核酸检测试剂盒江苏硕世中国25T/盒2盒1000.002000.0021鲍-金(B-G)培养基广州环凯中国20块/盒2盒140.00280.00合计(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