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四标段、五标段、十三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贺兰山管理局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林函〔2026〕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保护设施设备维护,主要包括维修马莲口管理站及插旗口、大武口、王泉沟、道路沟、黄草滩、拜寺口等管护点管护设施,通风设备等;2.2建设地点: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大武口、道路沟管护点室外维修;二标段:管护点室外电缆维修;三标段:插旗口、王泉沟、黄草滩管护点室外维修;四标段:拜寺口、苏峪口设施设备维护;五标段:苏峪口通风设备;十三标段:马莲口管理站供电维修改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
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20:20起至2026年10月28日23:59,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人:周静;项目负责人:梁咏亮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高家闸电 话:0951-2153500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05室联 系 人:张银(项目负责人)、李瑾、马丽电 话:0951-8761866、15349609756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51-6836697。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A6400000141101444001006]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十三标段.NXZF [A6400000141101444001005]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五标段.NXZF [A6400000141101444001004]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四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3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四标段、五标段、十三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本招标项目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贺兰山管理局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林函〔2026〕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1项目概况:保护设施设备维护,主要包括维修马莲口管理站及插旗口、大武口、王泉沟、道路沟、黄草滩、拜寺口等管护点管护设施,通风设备等;2.2建设地点: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大武口、道路沟管护点室外维修;二标段:管护点室外电缆维修;三标段:插旗口、王泉沟、黄草滩管护点室外维修;四标段:拜寺口、苏峪口设施设备维护;五标段:苏峪口通风设备;十三标段:马莲口管理站供电维修改造。3.投标人资格要求3.3.1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
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20:20起至2026年10月28日23:59,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5.投标文件的递交5.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7.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人:周静;项目负责人:梁咏亮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高家闸电话:0951-2153500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05室联系人:张银(项目负责人)、李瑾、马丽电话:0951-8761866、15349609756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51-6836697。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1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2026区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