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YL-2026-000016-4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YL-2026-000016-4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312室联系方式:19929066255供应商(乙方):西安创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 ONE 尚城 A 座 13 层 1304 室联系方式:1779220668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运维服务1(项)¥829,000.00¥829,000.00无合同金额: 82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玖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履约地点: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机房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026年度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2026年10月21日 合同编号:2026年度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2026年9月甲方(委托方):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乙方(受托方):西安创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诚实和信用原则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条款。
一、运维服务内容1.乙方按照《2026年度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L-2026-000016-4)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承诺负责承担该项目运维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日常运维服务、安全运维服务、动环维护保养服务与其他服务4个方面内容(附件1)。2.服务范围涵盖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机房、政务大厦机房区域,包括:省电子政务网至杨凌示范区电子政务市级节点的网络链路,各接入单位网络节点设备维护;两机房基础设施、网络传输设备、网络交换与安全设备维护;综合服务平台机房服务器、存储设备、虚拟化平台维护,相关资源分配、回收与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机房国产化设备与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各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与灾备、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政务大厦各接入单位电脑终端网络日常维护工作。第1页共30页
二、主要任务3.乙方负责组建专业技术运维团队,驻场开展杨凌示范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机房、政务大厦机房等7×24小时运维服务。保障全年网络平均可用性W99.5%,服务满意度W98%。4.乙方负责建立规范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做好综合服务平台例行操作、响应支持、优化改善、安全评估服务工作,按照事件级别指标进行响应、处置设备故障和用户服务请求。5.乙方按照网络安全法要求,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安全监测和防范,规范人员安全操作,及时响应处置突发安全事件,保障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全年三级及以上安全事件不超过2起。6.乙方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及应急响应保障工作,提升信息安全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确保政务平台安全可靠运行。7.乙方参照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建立包含人员、资源、技术、过程要素的运维服务管理体系,明确各项指标,强化运维管理,保证服务交付达到甲方的考核管理要求。8.乙方根据甲方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对政务外网信息化项目建设或保障任务提供配合与支撑服务。
三、合同期限9.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
四、合同价款及结算第2页共30页10.本合同总价款为¥82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玖仟元整),甲方根据乙方年度服务综合得分结果等次核定合同最终支付金额。11.运维服务评估考核以GB/T24405.1-2009(ISO/IEC20000-1:2005)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运维服务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考核评价等次,综合分大于等于95分评定为优秀、小于95分且大于等于85分评定为良好,小于85分且大于等于75分评定为合格,其余评定为不合格。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全额支付合同金额;考核评价结果良好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考核评价结果合格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12.最终支付金额包含服务费、税费和其他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的一切费用,费用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五、费用支付13.项目以分期方式付款,合同正式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年终考核评估后,按评估结果核定后支付剩余费用。14.本项目是以中标价为基准的交钥匙工程,甲方不支持乙方提出的针对招标范围追加预算的要求。经由甲方在服第3页共30页务期内提出增加服务的要求,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按以下方式处理:清单或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增加服务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清单或合同中有类似增加服务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清单或合同中无类似于增加服务项目的综合单价,由乙方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执行。1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票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若乙方逾期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同时乙方仍应履行合同项下义务。16.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发票的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杨凌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纳税人识别号:11610405MB2992787P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路6号政务大厦312室电话:029-87030800开户行:中国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行账号:103610821026-050
六、服务标准与质量17.乙方应按照B类机房标准开展平台机房运维,按照C类机房标准开展政务大厦机房运维,设施设备和系统的可用第4页共30页性总体达到98%。按照国家ITSS运维服务标准提出运维目标任务和指标,细化对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要素管理,实现管理全覆盖和运维效果的可评价,与甲方工作沟通,建立定期汇报、计划报送、内部考勤、工作监督落实机制。18.乙方负责组建专业技术运维团队,安排驻甲方现场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1人常驻政务大厦,专职负责国产终端运维工作)。驻场运维团队结构应合理,全体驻场人员均须持有行业或国家认可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驻场人员每人至少持有以下证书之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及以上证书(如:网络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信息安全工程师、软件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或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或华为HCIP/HCIE等厂商认证。远程技术支持人员不少于4人,远程支持人员不少于4人,应由资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现场技术指导及疑难问题处理,服务过程须留存书面记录。远程支持人员至少1人持有云计算或虚拟化相关厂商认证证书;至少1人持有网络安全领域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至少1人持有数据库相关资格证书。19.本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制定运维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提交甲方,经甲方审核后实施。20.甲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乙方运维质量的综合考评,考评包括运维服务绩效、运维服务能力、被服务对象满第5页共30页意度等多方面,确定乙方服务的综合评分等次。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质量应当达到优秀标准。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21.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提出完善意见并进行审核,甲方核定的运维服务方案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有效组成文件的约定,保质保量提供运维服务。对运维组织管理、服务质量和效果不满意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和驻场人员。23.有权按照双方制定的考评办法,组织人员对运维质量进行阶段性考评。对阶段性考评结果汇总形成综合考评结果,确定综合考评等次并核定最终支付金额。24.负责本次运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有义务指定专门联系人配合乙方的运维工作,有义务按本合同条款足额、按时支付费用。25.有义务为乙方驻场人员提供必需的运维条件,为运维工作正常开展授予必要的权限,提供相关的资料。26.有义务协调各服务使用方配合乙方的运维服务工作。针对乙方提供的维护记录和报告,有义务在相应的签收单据或报告上进行签字确认。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27.有权对甲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有义务提交符合职业资格要求的技术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经甲方审核第6页共30页同意后方可开展运维工作。28.针对运维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和系统,按照《运维服务及报价清单》逐项做好日常运维工作,负责跟踪服务使用方并签订软硬件托管协议,确保甲方和服务使用方资产、网络和数据安全。提供必要的耗材(附件2),负责完成甲方网络系统的升级及业务调整、年度网络信息安全大检查及应急演练等工作。29.针对屏蔽机房以及涉密信息系统,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负责做好与之相关的设备和人员出入管理、资产台账统计、外部巡检等服务工作。30.负责收集机房设备及业务系统日常运行信息,提高故障预判和处置能力。联合第三方专业公司,提供消防、动环设备及业务系统的运维与维保服务(附件3),有效排除、解决机房运行风险。安排具备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做好箱式变电站和柴油发电的日常巡检及维护工作。31.全权负责机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完全责任(附件4)。负责本地化部署专业运维管理软件,对机房信息化资产相关的编号、数量、分类、持有人、管理责任人等属性进行集中管理,对机房系统、动力环境实现集中监控,对运维事件及变更流程等进行统一管理。32.负责制定完善人员管理、日常维护、服务管理和流程、服务受理与交付、安全管理等方面可行的制度及规范,并作为本项目成果进行交付。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外第7页共30页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机房交接班规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以及《运维监控作业规范》。33.根据甲方和服务使用方实际,从网络与计算资源分配、信息安全管理、数据备份恢复等方面,制定详细作业指导书,约束运维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为因素引发安全事件。作业指导书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主机操作规程》《核心交换机操作规程》《汇聚交换机操作规程》《IP地址分配操作规程》《安全设备操作规程》《IT资产管理操作规程》《数据备份恢复操作规程》。34.运维期内,按年度提供符合消防管理部门认可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确保消防设施有效可用。负责对机房各区域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检查,对消防监控软件发现的告警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置。35.全权负责机房数据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数据安全和灾备措施,明确数据周期性备份和备份数据完整性测试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进行数据灾备工作。在数据备份周期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情况下,有权提醒、指导用户进行差异化的数据备份。因计算机病毒、硬件故障、备份策略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数据资产损坏或无法恢复,乙方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36.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运维任务,按时向甲方提交运维服务报告,全面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评。所提供服务因侵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第8页共30页索赔权利。37.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需转由第三方完成,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函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转由第三方完成。若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的款项应一次性全额返还甲方,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
九、保密条款38.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业务或操作方法(下称秘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泄露一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另一方秘密信息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附件5)。一方保证,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不得用于其他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