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310106000260831131465-06378159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采购项目子包编号: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代码:91310110703373364R公告标题: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06000260831131465-06378159

二、项目名称: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1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1207号1010室84.331697100.00元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面积 4000 平方米,中心设有展示展览、文艺汇演、剧场放映、体育健身、信息上网、图书综合阅览、舞蹈排练、社区教学、文化体育团队活动等场所,日常进行统筹管理,满足团队和群众活动需要。本项目是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平台,运行机构应当开展与其功能特点相适应的公益文化服务,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做到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全部免费开放,满足社区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2026年11月1日-2027 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静安区关于加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的办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家春,牟东宏,卢悦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以内按1.5%收费,100-500万按0.8%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57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雅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鑫翟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参加评审,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核。 其中,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服务方案及实施方案、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业绩等方面,相比较占优,最终得分84.33排名第一,故推荐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雅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鑫翟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参加评审,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核。 其中,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服务方案及实施方案、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业绩等方面,相比较占优,最终得分84.33排名第一,故推荐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彭江路188号 联系方式:021-56658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杨浦区宁国路313弄7号1502室 联系方式:19512257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军 电话:19512257682 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pdf102.1K采购文件附件: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pdf616.4K首次公告时间:2026-10-21公告源URL: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37027&articleId=k8qC9edaC4DVvF49uJW6Vg==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的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且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上海秋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7人,营业收入为818.46万元,资产总额为1088.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10月12日项目编号:310106000260831131465-06378159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单位: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七章响应文件内容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就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登记证书;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承接本项目后不得转包。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2、项目编号:310106000260831131465-06378159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2026年21700000.002026年1700000.001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21700000.00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项目,大宁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托管面积4000平方米,中心设有展示展览、文艺汇演、剧场放映、体育健身、信息上网、图书综合阅览、舞蹈排练、社区教学、文化体育团队活动等场所,日常进行统筹管理,满足团队和群众活动需要。详见采购需求。1700000.004、项目地址:平型关路1179号5、服务时间: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6、采购预算金额:1700000元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各分项预算的将被否决。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26-10-09至2026-10-15(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4、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活动。

四、磋商保证金(如有,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磋商供应商应于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受理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缴入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磋商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磋商响应截止日一个工作日前到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台开具收据。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2、解密地点:本次解密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2026-10-20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本次磋商将于2026-10-2010:00:00时整在杨浦区宁国路313弄7号1502室开启,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四副,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九、磋商通知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人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彭江路188号邮编:200072联系人:赵烨电话:021-56778303传真:021-56778303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313弄7号1502室邮编:200090联系人:徐军电话:65668810传真:6566881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