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手术显微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60513110471-15353773-1 项目名称:手术显微镜预算编号: 1526-W00034116, 1526-W00034117, 1526-W00034121, 1526-W00034122, 1526-W00034118, 1526-W00034119, 1526-W00034120  预算金额(元): 10600000元(国库资金:8883200元;自筹资金:17168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4480000.00元,包2-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标项一   包名称:外科手术显微镜   数量:4   预算金额(元):5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外科手术显微镜,3套(同品牌),主要用于外科显微手术,可提供高倍放大、清晰视野,能精准操作微小组织,减少损伤,提升手术精度与安全性。本项目最高限价:8480000.00元,其中包件1最高限价4480000.00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手术显微镜(标的)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具体可自报。 采购预算金额:10600000.00元(国库资金:8883200.00元;自筹资金:1716800.00元),其中包件1外科手术显微镜预算资金5600000.0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二   包名称:眼科手术显微镜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眼科手术显微镜,2套(同品牌),主要用于各类精细眼科手术,提供高倍放大、清晰立体视野与精准照明,辅助完成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及眼外伤修复等手术。本项目最高限价:848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8480000.00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手术显微镜(标的)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具体可自报。 采购预算金额:10600000.00元(国库资金:8883200.00元;自筹资金:1716800.00元),其中包件2眼科手术显微镜预算资金5000000.0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本国产品标准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具体可自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号包类别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1货物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2货物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其他资格要求: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地 址:莱阳路818号2号楼409室联系方式:021-608805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联系方式:685426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忆南电 话:68542626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第二章项目技术需求 手术显微镜.docx156.9K

一、说明1总则1.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格(资质)和相关手续(如果有),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1.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需求。1.4投标人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投标货物的规